敦煌文书《后晋开运二年寡妇阿龙牒》考释
刘进宝
刘进宝
刘进宝,男,1961年生,甘肃兰州人。1983年西北师院历史系毕业后留校任教;1988年在西北师大获硕士学位;2001年在武汉大学获博士学位。曾任西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现为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专家、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理事、敦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院外特聘委员、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理事、中国唐史学会理事、浙江省敦煌学与丝绸之路研究会副会长。长期从事敦煌吐鲁番文书、丝绸之路与隋唐五代史研究,出版专著《唐宋之际归义军经济史研究》、《敦煌文书与中古社会经济》等多部;主编有《转型期的敦煌学》、《百年敦煌学:历史、现状、趋势》、《新国学三十讲》等;主编学术集刊《丝路文明》;在《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文史》、《中华文史论丛》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P.3257《后晋开运二年(945)寡妇阿龙牒》[1],主要是对寡妇阿龙牒状的审查处理。本件文书早就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和研究。
本卷底卷编号为P.3257,由三件文书组成:第一件19行,是寡妇阿龙的状稿和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的指示;第二件是寡妇阿龙和其兄(自己丈夫的哥哥、儿子义成的伯父)关于土地耕种的契约;第三件37行,是归义军左马步都押衙王文通询问土地占有者索佛奴、陈状人阿龙、种地人索怀义的笔录和曹元忠的批示。本卷文书首尾完整,中间只有少许残损,基本上不影响阅读。
关于本卷的定名,《敦煌遗书总目索引》[2]及《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3]定名为《寡妇阿龙等牒数件(开运二年(945)有指节画押)》,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以下简称《籍帐》)定名为《后晋开运二年(945)十二月河西归义军左马步都押衙王文通勘寻寡妇阿龙还田陈状牒及关系文书》[4],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二辑(以下简称《释录》)定名为《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十二月河西归义军左马步押衙王文通牒及有关文书》[5],《法藏敦煌西域文献》定名为《开运二年寡妇阿龙等口分地案牒》[6];李正宇《敦煌遗书一宗后晋时期敦煌民事诉讼档案》定名为《后晋开运二年(945)敦煌寡妇阿龙诉讼案卷》[7](以下简称《李录一》),李正宇《敦煌学导论》定名为《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寡妇阿龙地产诉讼案卷》[8](以下简称《李录二》)。山本达郎、池田温合编《敦煌吐鲁番社会经济文书》第三卷《券契》(以下简称《山契》)收录了本卷第二件,定名为《甲午年(934)二月十九日索义成付与兄怀义佃种凭》[9];沙知《敦煌契约文书辑校》(以下简称《沙契》)也收录了本卷第二件,定名为《甲午年(934)索义成付与兄怀义佃种凭》[10]。兹参酌各家定名,改拟为《后晋开运二年(945)十二月归义军左马步都押衙王文通勘寻寡妇阿龙还田陈状牒》,简称为《后晋开运二年寡妇阿龙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