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护理记录单

(三)护理记录单

护理记录单(详见附录4)是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病人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凡危重、抢救、大手术后、特殊治疗或需严密观察病情者,须做好护理记录,以便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观察治疗或抢救后的效果。

1.记录内容

(1)一般资料: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室、床号、住院号、页码、记录日期和时间、病情观察情况、护理措施和效果、护士签名等。

(2)危重病人护理记录:是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危重病人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应根据相应专科的护理特点书写,内容包括病人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出入液量、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和效果、护士签名等。

(3)其他:包括病人意识水平、出入液量、心理(情绪)状况、饮食、皮肤、睡眠、大小便;各种抢救措施、用药情况、病情动态变化、治疗护理效果等。

2.记录方法

(1)用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眉栏各项及页码。

(2)时间,日间7时至19时用蓝(黑)色墨水笔记录,夜间19时至次晨7时用红色墨水笔记录。

(3)及时准确地记录病人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出入液量等,以反映病情变化的时间。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所有内容。

(4)计量单位应写在标题栏内,记录栏内只填数字。记录出入液量时,除填写量外,还应将颜色、性状记录于病情栏内,并将24h总量填写在体温单的相应栏内。

(5)病情及处理栏内要详细记录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护理措施以及效果,并签全名。

(6)12h或24h就病人的总出入液量、病情、治疗护理做一次小结或总结。12h小结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24h总结用红色墨水笔书写,以便于下一班快速、全面地掌握病人的情况。

(7)病人出院或死亡后,护理记录单应随病历留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