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液量记录单
正常人体每日液体的摄入量和排出量之间保持着动态的平衡。当摄入水分减少或由于疾病导致水分排出过多,都可能引起机体不同程度地脱水,应及时经口或其他途径(静脉或皮下等)补液以纠正脱水;相反,如果水分过多积聚在体内,则会出现浮肿,应限制水分摄入。为此,护理人员应正确地测量和记录病人每日液体的摄入量和排出量,以作为了解病情、作出诊断、决定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其常用于休克、大面积烧伤、大手术后或心脏病、肾脏疾病、肝硬化腹腔积液等病人。出入液量记录单详见附录5。
1.记录内容和要求
(1)每日摄入量:包括每日的饮水量、食物中的含水量、输液量、输血量等。病人饮水时应使用固定的饮水容器,并测定其容量;固体食物应记录单位数量或重量,如米饭1中碗(约100g)、苹果1个(约100g)等,再根据医院常用食物含水量(见表4-1)及各种水果含水量(见表4-2)核算其含水量。
表4-1 医院常用食物含水量
表4-2 各种水果含水量
(2)每日排出量:主要为尿量,此外其他途径的排出液,如大便量、呕吐物量、咯出物量(咯血、咳痰)、出血量、引流量、创面渗液量等,也应作为排出量加以测量和记录。除大便记录次数外,液体以毫升(mL)为单位记录。为了记录的准确性,昏迷病人、尿失禁病人或需密切观察尿量的病人,最好留置导尿;婴幼儿测量尿量可先测量干尿布的重量,再测量湿尿布的重量,两者之差即为尿量;对于不易收集的排出量,可依据定量液体浸润棉织物的情况进行估算。
2.记录方法
(1)用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眉栏各项,包括病人姓名、科别、床号、住院病历号、诊断及页码。
(2)日间7时至19时用蓝(黑)色笔记录,夜间19时至次晨7时用红色墨水笔记录。
(3)记录同一时间的摄入量和排出量,在同一横格上开始记录;对于不同时间的摄入量和排出量,应各自另起一行记录。
(4)12h或24h就病人的出入量做一次小结或总结。12h做小结,用蓝(黑)色墨水笔在19时记录的下面一格上下各画一横线,将12h小结的液体出入量记录在画好的格子上;24h做总结,用红色墨水笔在次晨7时记录的下面一格上下各画一横线,将24h总结的液体出入量记录在画好的格子上,需要时应分类总结,并将结果分别填写在体温单相应的栏目上。
(5)不需继续记录出入液量后,记录单无须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