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1.操作前准备

(1)操作区域要清洁、宽敞,定期进行消毒。无菌操作前30min通风,停止清扫及更换床单等工作,减少人员走动,避免尘土飞扬,以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尘埃。

(2)操作者着装要符合无菌操作原则,修剪指甲,洗手,戴好帽子、口罩。必要时穿无菌衣,戴无菌手套。

2.操作中保持无菌

(1)操作者应面向无菌区域,身体与无菌区保持一定距离;手臂须保持在腰部水平以上或操作台面以上;不可跨越无菌区域,不可触及无菌物品;操作时不可面对无菌区讲话、咳嗽、打喷嚏。

(2)用无菌持物钳夹取无菌物品,无菌物品一旦被取出,即使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无菌物品不可在空气中暴露过久;一套无菌物品,仅供一位病人使用,防止交叉感染。

(3)操作中无菌物品疑有污染或已被污染,不可使用,应予更换或重新灭菌。

3.无菌物品保管

(1)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2)无菌物品必须存放在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外要注明灭菌日期、物品名称,物品按有效期或失效期先后顺序摆放。

(3)定期检查无菌物品保存情况,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普通环境下有效期为7日,如符合存放环境要求,有效期宜为14日;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一次性纸塑袋、医用无纺布或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提供的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遵循包装上标识的有效期。无菌包过期或包布受潮均应重新灭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