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常见的清洁、消毒、灭菌工作
医院清洁、消毒、灭菌工作是指根据一定的规范、原则对医院环境、各类用品、病人分泌物及排泄物等进行消毒处理的过程,其目的是尽最大可能地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贯穿于医院日常的诊疗护理活动和卫生处理工作中。
1.消毒、灭菌方法的分类
(1)灭菌法:是指可杀灭一切微生物以达到灭菌水平的方法。包括干热灭菌、压力蒸汽灭菌、电离辐射灭菌等物理灭菌法以及用戊二醛、环氧乙烷、甲醛、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灭菌剂进行的化学灭菌法。
(2)高水平消毒法:是指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结核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的方法。包括上述的灭菌法、紫外线消毒法、部分含氯消毒剂和一些复配的化学消毒剂等进行消毒的方法。
(3)中水平消毒法:是指可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方法。包括煮沸消毒法和流通蒸汽消毒法。
(4)低水平消毒法:是指只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亲脂性病毒,不能杀灭结核分枝杆菌的消毒方法。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
2.选择消毒、灭菌方法的原则
(1)根据医院用品的危险性选择消毒、灭菌方法。依据医院诊疗器械与人体接触部位的不同和污染后可造成的危害程度通常分为以下3类。
1)高度危险性物品:是指穿过皮肤、黏膜而进入无菌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械和与破损组织、皮肤黏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及用品,如手术器械、注射器、注射的药物和液体、血液和血液制品、脏器移植等。
2)中度危险性物品:是指仅与皮肤或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无菌组织内的物品。如体温计、压舌板、呼吸机管道、血压计袖带、气管镜、喉镜、避孕环、便器等。
3)低度危险性物品:是指不进入人体组织、不接触黏膜、仅直接或间接地与健康无损的皮肤相接触的一类物品。包括生活卫生用品和病人、医务人员生活和工作环境中的物品。如毛巾、口罩、面盆、地面、桌面、一般诊断用品(听诊器、血压计)等。
(2)根据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及其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选择消毒、灭菌方法。
1)对受到致病性芽孢、真菌孢子和抵抗力强、危险程度大的病毒污染的物品,选用灭菌剂或高效消毒剂。
2)对受到致病性细菌、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污染的物品,先用中效以上的消毒剂。
3)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污染的物品,可选用中水平或低水平消毒法。
4)消毒物品存在较多有机物或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剂的剂量并延长消毒时间。
(3)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方法。
1)耐热、耐湿物品和器材,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耐高温的玻璃器材、油剂类和干粉类可选用干热灭菌法。
2)忌湿物品和贵重物品,应选择甲醛或环氧乙烷气体消毒、灭菌。
3)金属器械的浸泡灭菌,应选择腐蚀性小的灭菌剂,同时注意防锈。
4)物品表面消毒时,应考虑到表面性质。多孔材料表面可选择喷雾消毒法。
3.医院日常的清洁、消毒、灭菌 主要包括医院环境的清洁消毒、病人日常用品的消毒、皮肤黏膜的消毒、器械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以及医院污物污水的处理等。
(1)医院消毒:根据有无明确感染源,医院消毒分为预防性消毒和疫源性消毒。
1)预防性消毒:是指在未发现明确感染源的情况下,为预防感染的发生,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如医院的医疗器械灭菌、诊疗用品的消毒、餐具的消毒和一般病人住院期间和出院后进行的消毒等。
2)疫源性消毒:是指对医院内存在或曾经存在感染性疾病传染源的场所进行消毒,包括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①随时消毒:是指对医院存在的疫源地内的传染源在住院期间进行的病室或床边消毒,随时杀灭或清除由感染源排出的病原微生物。应根据病情做到“三分开”(分居室、分饮食、分生活用具)、“六消毒”(消毒分泌物或排泄物、消毒生活用具、消毒双手、消毒衣服和床单、消毒病人居室、消毒生活用水和污物)。陪护人员应加强防护。②终末消毒:是指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如医院内的感染性疾病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其住过的病室及污染物品进行的消毒。应根据消毒对象及其污染情况选择适宜的消毒方法,消毒人员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加强自我防护。
(2)环境消毒:医院环境常被病人、隐性感染者或带菌者排出的病原微生物所污染,成为感染的媒介。因此,医院环境的清洁与消毒是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医院环境要清洁,无低洼积水和蚊蝇滋生地,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无灰尘、无蛛网、无蚊蝇、窗明几净,环境和物品表面的消毒符合规范。
1)环境空气消毒:从空气消毒的角度可以将医院环境分为4类,可分别采用以下空气消毒方法。①Ⅰ类环境,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和无菌药物制剂室等,要求空气中的菌落总数≤10cfu/m3,且未检出致病菌。采用层流通风法使空气净化。②Ⅱ类环境,包括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烧伤病区、重症监护病区等,要求空气中的菌落总数≤200cfu/m3,且未检出致病菌。采用低臭氧紫外线灯制备的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进行空气消毒,循环风量(m3/h)必须达到房间体积的8倍以上。Ⅱ类环境均为有人房间,必须采用对人无毒无害,且可连续消毒的方法。③Ⅲ类环境,包括儿科病区、妇产科检查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区和诊室等,要求空气中的菌落总数≤500cfu/m3,且未检出致病菌。除可采用Ⅱ类环境中的空气消毒方法外,还可应用臭氧、紫外线灯、化学消毒剂熏蒸或喷雾、中草药空气消毒剂喷雾等空气消毒方法,消毒时要求人离开房间。④Ⅳ类环境,包括传染病科及病区,可采用Ⅲ类环境中的空气消毒方法。
2)环境和物品表面消毒:医疗环境中的各种物体表面的消毒要符合细菌学检测要求,根据规定,要求Ⅰ类、Ⅱ类环境物品表面的细菌总数<5cfu/cm2,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及铜绿假单胞菌。另外,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区的物品表面不得检出沙门菌。Ⅲ类、Ⅳ类环境物品表面的细菌总数分别要求≤10cfu/cm2、≤15cfu/cm2,均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大肠埃希菌。消毒方法如下:①地面消毒,如无明显污染,可每日1~2次湿式清扫,以清除地面的污秽和部分微生物;如受病原微生物污染,选择一定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进行湿拖擦洗或喷洒地面。②墙面消毒,通常不需常规消毒;如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可用一定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喷洒或擦拭,墙面消毒高度一般为2~2.5m。③病室内各类用品物品表面消毒,如床头柜、桌子、凳子等一般用清洁湿抹布或蘸取消毒液的抹布每日2次擦拭;如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可用一定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喷洒或擦拭,还可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④病室床单位消毒,包括病床、毯子、棉胎、枕芯、床垫、床单等,可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或床单位臭氧消毒器消毒。⑤其他物品表面消毒,如病历夹、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面盆、门窗、便池等一般每日用洁净水擦抹刷洗处理,保持清洁;如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可根据物品性质选择化学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另外,Ⅲ类环境中的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化验室的各种物体表面及台面等需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湿拖把拖地。
3)被服类消毒:主要包括全院病人衣服和被单、医务人员的工作服帽和值班被服的清洗消毒,主要在洗衣房进行。每个病区应有3个衣被收集袋,分别收放有明显污染的病人衣被、一般病人衣被及医务人员的工作服帽、值班被服。一次性使用衣被用后,装收集袋焚烧,非一次性使用者采用不同的清洗、消毒方法。①病人的一般衣被如床单、病人服等用1%洗涤液,70%以上热水(化纤衣被40~50℃)在洗衣机中清洗25min,再用清水漂洗。②感染病人的被服应由专用机器洗涤,用1%~2%洗涤剂于90℃以上热水中清洗30min或70℃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洗衣粉溶液洗涤30~60min,然后用清水漂净。烈性传染病病人的衣服应先用压力蒸汽灭菌后,再送洗衣房洗涤或烧毁。③病人的污染衣被应先去除有机物,然后按感染病的被服处理;婴儿衣被应单独洗涤;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及值班被服应与病人的被服分机或分批清洗消毒。另外,还应注意加强工作人员的防护以及衣被的收集袋、接送车、洗衣机、洗衣房、被服室等的消毒。
4)器械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医疗器械及其他物品是导致医院感染的重要途径之一,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达到以下标准: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疑似或确诊病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感染者宜选用一次性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可重复使用的污染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双层密闭封装后,由消毒供应中心单独回收并处理。普通病人污染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可重复使用的应直接置于封闭容器内,由消毒供应中心回收、清洗消毒与灭菌;一次性使用物品不得重复使用。灭菌后的器械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消毒时要求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对试验微生物的杀灭率≥99.9%,对自然污染的微生物杀灭率≥90%;如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灭菌,应定期检测消毒液中的有效成分,使用中的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消毒后的内镜,每件细菌总数≤20cfu,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5)皮肤和黏膜消毒:皮肤和黏膜是人体的防御屏障,其表面有一定数量的微生物,其中有一些是致病性微生物或条件致病菌。对皮肤和黏膜进行消毒时应注意:①医务人员应加强手卫生,以有效避免交叉感染;②病人皮肤、黏膜的消毒应根据不同的部位、病原微生物污染的情况选择相应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
6)医院污物、污水的处理
医院污物主要包括:①医疗垃圾,在诊疗、卫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5类。②生活垃圾,是指病人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排泄物及垃圾,包括剩余饭菜、果皮、果核、罐头盒、饮料瓶、卫生纸、各种包装纸、粪便、尿液等排泄物。这些污物均有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所以应分类收集,通常设置黑、黄、红3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红色袋装放射垃圾,损伤性废物置于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锐器盒内。垃圾袋需坚韧耐用,不漏水,并建立严格的污物入袋制度。可燃性污物应密闭运送,及时焚烧;非可燃性污物应按要求分别处理以防止污染扩散。
医院污水的处理:医院污水是指排入医院化粪池的污水和粪便,包括医疗污水、生活污水和地面雨水。医院污水经预处理和消毒后,最终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泥供作农田肥料,如不加强管理,可能会含有各种病原微生物和有害物质,将造成环境污染和社会公害。所以医院应建立集中污水处理系统并按污水种类分别进行排放,排放质量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综合医院的感染病区和普通病区的污水应实行分流,分别进行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