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内营养适应证
1.意识障碍、昏迷患者和某些神经系统疾病:如脑外伤、脑血管疾病、脑肿瘤、脑炎等所致的昏迷患者,阿尔茨海默病不能经口进食或精神失常,严重抑郁症、神经性厌食者等。
2.吞咽困难和失去咀嚼能力的患者:如咽下困难、口咽部外伤及手术后、重症肌无力者等。
3.上消化道梗阻或手术后患者:如食管炎症、化学性损伤等造成咀嚼困难或吞咽困难、食管狭窄梗阻、食管癌、幽门梗阻、吻合口水肿狭窄、胃瘘等。
4.高代谢状态患者:如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严重感染等所致机体高代谢、负氮平衡者,虽可经口摄食但摄入量不足。
5.消化道瘘患者:如食管瘘、胃瘘、肠瘘、胆瘘、胰瘘等。一般适用于低流量瘘的后期,所提供的营养素不致从瘘口流出的患者。肠内营养对低位小肠、结肠瘘最有效,胃十二指肠瘘经空肠管喂养的效果也很好。
6.营养不良者的术前准备:营养不良患者的围术期营养支持可增加机体抵抗力,减少手术并发症发病率,促进创口愈合。特别是营养不良而需肠道手术患者,术前肠道准备期间进行肠内营养支持可避免因禁食所致的营养摄入不足。
7.炎症性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患者。当病情严重或疾病急性期间,应采用肠外营养支持,让肠道得以休息。待病情逐渐缓解,小肠功能适当恢复且能耐受肠内营养制剂时,可提供肠内营养支持并逐渐增加用量。
8.短肠综合征:短肠综合征的肠道代谢阶段,应根据胃肠道功能恢复情况,逐渐由肠外营养过渡至肠内营养,并逐渐增加肠内营养的用量直至满足机体的营养素需要量时,即可停止使用肠外营养支持。及早实施肠内营养有利于残留肠道结构及功能的代偿。
9.胰腺疾病:在急性胰腺炎病情稳定、肠道功能恢复后,可应用适量空肠喂养,能维持机体营养状况,却不会增加胰腺的外分泌。慢性胰腺功能不全患者,常伴有不同程度的腹泻,适当应用肠内营养有助于改善患者的营养状况及疾病的恢复。
10.慢性营养不良患者:慢性消耗性疾病、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患者及免疫缺陷性疾病者等患者,常因营养素的摄入和利用不足而发生营养不良,适当应用肠内营养有助于改善症状、增强机体免疫力,从而使治疗得以成功。
11.脏器功能不全患者:如肝、肾、肺功能不全或多脏器功能衰竭者。
12.某些特殊患者:各种脏器移植者,如肝移植、肾移植、小肠移植、骨髓移植等。此外,重症糖尿病者、急性放射性疾病者等。
13.仅需长期肠内营养支持而无其他住院理由的患者,可实施家庭肠内营养支持。
14.肠外营养的补充或过渡:由于长期肠外营养会导致肠道结构及功能损害,因而临床上常采用逐渐减少肠外营养用量,同时逐步增加肠内营养,最终过渡到经口进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