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军阀政府的“尊孔复古”
在北洋军阀统治之前,孙中山领导的临时政府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一系列有关教育的法令,包含了一些进步的文化政策的内容,如“约法”规定保障人民的言论、通信和信教等的自由;教育法令宣布废除清末时的“忠君”、“尊孔”宗旨,代之以“公民道德”的培养为主,同时取消小学读经等。这些政策曾一度给民国文化带来崭新的气象。
可惜好景不长。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集团窃取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后,不仅很快取缔资产阶级革命派政治上的民主追求,镇压其军事活动;在文化方面,也逐步加紧对资产阶级新文化的清算。他们为此制定了以“尊孔复古”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政策。
1912年9月,袁世凯就任民国临时大总统不久就颁布了《整饬伦常令》,提倡封建礼教,号召尊崇伦常。声明:“中华民国以忠信礼义廉耻为人道之大经,政体虽更,民彝无改”[7]。同年12月,他又下令恢复了祭天制度。1913年6月,他复发布《通令尊崇孔圣文》,认为“国家强弱存亡所系,唯此礼义廉耻之防”,吹捧“天生孔子,为万世师表”,孔子的学说“放之四海而皆准”,有如“日月之无伤,江河之不废。”要求各省“根据古义,将祀孔典礼折中至当,详细规定,以表尊崇而垂久远。”[8]1914年1月24日,北洋政府政治会议决定在全国祀孔,并作为大祀,沿用前清礼仪,各地文庙也一律恢复尊崇,每县设祀奉官一名。同年9月25日,袁世凯以大总统的名义颁布《祭孔令》,宣布全国恢复清朝祀孔礼制,中央、地方各由行政长官负责主祭。同时,北洋政府还试图在宪法中将孔教定为国教,终因革命党人和宗教团体反对未能得逞。在全国祀孔的前后,袁世凯还发布了几道维护纲常名教的告令。其中,1914年3月11日发布的《褒扬条例》规定,对“孝行节妇”,由政府给予匾额题字褒扬,允许受褒扬人及其家自立牌坊。11月3日,又颁发了《箴规世道人心》告令,宣布“以忠孝节义为中华民族之特征,为立国之精神”。
在教育方面,北洋政府也推行封建复古的政策。1915年袁世凯重新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同年颁布的《特别教育纲要》,也指令“各学校均应奉古圣贤以为师法,宜尊孔以端其基,尚孟以致其用”,要求“中小学均加读经一科,按照经书及学校程度分别讲读。”[9]从而恢复了民国初年教育部曾经明令废止的学校读经。与此同时,它对民国制定的教育宗旨也进行了修改,将其概括为“爱国,尚武,崇实,法孔孟,重自治,戒贪争,戒躁进”七项,诋毁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为贪争与躁进,这实际上是清末封建教育宗旨的复活。除此以外,还在学制方面恢复封建的等级教育形式,歧视女子教育,甚至宣传鬼怪迷信,以配合尊孔复古的教育方针。在社会教育、军人教育方面,北洋政府同样采取了这种政策。为了在精神上控制军队,袁世凯于1914年11月11日以大元帅的名义,发出第一号军令,颁布军人训条十条。训条的第一条就是:“军人宜效命国家,忠事元首,坚心定志,切戒妄听邪言。”后又命令“以关(羽)岳(飞)为武圣”,由统率办事处拟定供奉礼制,令全国军人供奉。完全以封建忠君等伦理道德观念控制军队,抵御资产阶级民主平等的思想观念。

袁世凯穿起龙袍在天坛祭祀
为保证尊孔复古文化政策的推行,北洋政府还先后公布了一连串反民主的专制条例,如《报纸条例》、《出版法》、《治安警察条例》、《惩办国贼条例》等。其中包含了大量的限制新闻自由,剥夺人民结社、集会、言论自由权力的内容,妄图用严刑苛法来阻止人们宣传新文化、追求新文化。对革命党人以及一切宣传进步思想文化的人士,甚至还加以残害,一批进步的文化人如邵飘萍、林白水、李大钊等,都先后惨死于北洋军阀的屠刀之下。
这种以尊孔复古为特征的文化政策的推行,使民初社会弥漫着一股文化倒退的逆流,为袁世凯和张勋复辟帝制制造了舆论,一方面,它使刚刚萌生的民主文化备受摧残;另一方面,却又刺激了一场规模浩大的新文化运动的兴起。袁世凯死后,一些明目张胆宣传尊孔复古的条例得以废除,但尊孔复古的文化政策却并没有因此而消亡。后来,北洋军阀各个派系控制下的政府大体上沿用了这一政策,直到他们的统治彻底覆灭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