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并存的婚丧习俗

三、新旧并存的婚丧习俗

民国时期,西方基于自由恋爱、男女平等基础上的婚俗已通过多种渠道传入中国并影响着都市青年。虽然在广大农村,人们仍遵循传统婚俗,但在一些不很偏僻的地方,婚俗也多多少少有些改变,增添了一些新内容。

民国时新式婚姻,可分两类。一类是完全西化的婚姻,照搬西洋婚俗习惯,大都市中的洋派人家遵循此俗。另一类是中西兼采,但以西俗为主的婚姻。县城、中小城市甚至农村地区的一些人家多遵从此种改革了的婚姻习俗。

依大城市中完全西化了的婚姻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前要订婚。男方送给女方金戒指或钻石戒指为订婚礼物,女方也送给男方饰物。男女方两家的亲戚朋友都要参加订婚仪式。也有些更摩登的青年,干脆就在报纸上登“订婚”启事,既时髦又省事。

“刘忠麟,吴惠麟订婚启事:我俩承董自新、陈三葆二位先生介绍,择于国历十一月三十日在苏州订婚。复员期间,一切从简,特此敬告诸位亲友。”[15]

至于结婚启事,在当时就很普遍了,但其目的不是为了省事,而是为了通知亲朋好友。依照西俗,结婚是不可以登个启事就完事的,因此,启事中不能登“一切从简”、“谨此敬告”之类的话。试举一例如下:

“王一敏先生及夫人之长女梦莲与张达强结婚启事:婚礼谨于国历三十五年十月二十日十二时在静安寺路家中举行”。

亲朋好友看到启事或接到请帖后,往往先送礼。西俗只能送物品,但国人稍做变通,也送钱;西俗只给女方送礼,收礼后女方立致函谢,国人又变通之,也给男家送礼。

婚礼一般在午前或午后举行,地址或在教堂或在自家住宅。但不论在哪里,都得有证婚人。亲朋好友参加婚礼时,须穿长礼服。如婚礼在教堂举行,则先去教堂;婚礼在自家住宅内举行,则直奔其宅庆贺。

所有典礼完毕,众人齐集新郎家客厅,由新郎的好友作为代表致词,新娘为大家切蛋糕,分送客人。大家再玩一会,这时有人想走就可以走了。

这种婚礼总的说来简单而郑重,也正因为如此,它较受人们欢迎。在其启发之下,集体婚礼也在中国出现了,当时的报纸对此多有报道。“上海市社会局主办之胜利纪念集团结婚典礼,昨晨十时,在中正中路浦东大厦举行……钱市长亲临证婚,仪式简单,庄严隆重,参加结婚者共四十二对。男女童子提宫灯花篮前导,鱼贯步入礼堂,相对行礼后,由社会局现代局长万克信(何惕庵代)宣读证词,钱市长分别发给结婚证书……至十一时三十分礼成。”[16]

另一类新式婚俗中西兼具,其形式也已逐渐流行、固定,“其仪式,设一喜堂,用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男女傧相、男女来宾、奏雅乐,济济一堂。礼毕,在饭馆设席答谢。一日即可了事,至多不过两日。城市内结婚多仿行之,乡间仍不多见也”。

其礼也有一定的程式,多为时人所仿用,各地或有差别,也不是很大。其顺序基本如下:司仪入席,奏乐,男女宾入席,男女主婚人入席、面外立,证婚人和介绍人入席、左右对立,新人入席、面内立,奏乐,证婚人读证书,证婚人用印,介绍人用印,新郎和新妇用印,证婚人为新郎和新娘交换饰物,新郎和新娘对立行三鞠躬礼,新人致谢证婚人和介绍人、行三鞠躬礼,奏乐,新人向男女族尊长行三鞠躬礼,新人向男女宾致谢、行一鞠躬礼,男女宾答谢、行一鞠躬礼,新人退,奏乐,男女宾退,司仪退。

民国时,丧俗也是新旧并存,处于渐进革新之中。政府号召人们实行火葬,但并未禁止土葬。一则中国土葬传统根深蒂固,二则土葬亦不违西方习俗,并不显陈旧落后。因此当时的新旧丧葬习俗之争,主要指的是仪式、过程之争。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遵循的仍是传统的习俗。其程序大致如下:

第一,入殓。“亲丧居厅事,三日大殓,朝夕上食”[17]。死者气绝前后,即给他换上新衣新裤新鞋。气绝后则以红绸或红布盖面,棺材停于堂中,家人则在棺前焚烧纸钱并燃香,合家举哀。随后孝子着孝服,赴亲友家报丧。

第二,报庙。人死后第2天或第3天晚上,各亲友陆续来吊唁,携带锡箔、纸钱等。丧家则约请鼓乐、僧道,设坛做法事,鼓乐喧天。孝子则至庙中,多为城隍或五道庙,焚香点纸。

第三,开吊。亲戚朋友获知下丧日期后,即送来祭礼,丧家则设宴款待。开吊的日期,至多3天,少则1天。有钱人约请僧道或鼓乐作佛事,开吊的最后一项是辞灵遣棺。

第四,出殡。“或延僧道礼忏,行遣奠礼。戚友素服送殡,安厝而返”。其过程为移棺、送灵、撒路钱、安神。

第五,下葬。丧家将死者入土,并添土掩埋成为丘堆,孝子在坟上添些新土,并焚香烧纸,痛器而返。在上述传统丧仪中,有不少弊端。当时的开明人士指责丧家死了人还要宴客收礼,实在可耻。

当时城市中的西式丧仪,则较为简略。先是人去逝后,其子女亲戚或发书信或在报上登讣告,告之死者生前亲友、同事。

哀启:显妣李母候太夫人恸于民国十七年阳历十一月十日酉时寿终正寝。择于十二月十三成主,十四开吊,十五日发引。恐认不周,谨此报闻,孤哀子李宜长泣血稽颡。丧居奉天小南门里交通银行路东胡同本宅[18]。

亲朋好友看见讣告或接到书信,一般都于约定时间内来奔丧,男士左臂佩黑纱,女士胸前缀黑纱结,带着挽联、挽幛、鲜花等物。丧礼开始后,先奏乐,再献花读祭文,然后全体人士向灵前三鞠躬。死者生前好友扶柩而出,死者子女随其后,来宾次之,至公墓或火葬场。其时,“火葬、公墓在都市上犹可见”矣[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