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学
文化学作为一门人文社会科学,诞生于民国时期,同其他新兴学科一样,它也是从西方引进,然后逐渐在中国发展起来的。
“文化”一词德文为“kultur”,英文为“Culture”,原从拉丁文“Cultus”而来。我国古老的词汇中也有“文化”一词,意为“文治教化”。但具有现代意义的“文化”一词,乃清末从日本引进,是对“Culture”的意译。直到五四以前,它常常与“文明”混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开展,标志着现代文化意识在中国蔚然兴起。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认识到要救亡图存、振兴中华,只进行单一的政治变革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还必须进行封建文化传统的深层变革,否则就连民国这块招牌也将难以保住。于是,人们开始空前关注起文化问题来。五四时期,有关中西文化的比较、评论的文章大量发表,还出现了梁漱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1922)这样有影响的研究文化问题的专著。人们围绕着中国文化发展道路的核心问题,展开了各种各样的文化论争。在论争中,对有关文化概念的内涵、文化的起源、结构、特性、变迁的规律等问题,纷纷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如关于文化概念的内涵,就出现了多种有代表性的观点。梁漱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中认为:“文化是民族生活的样法”;胡适在《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一文里,提出了与梁漱溟接近的看法,不过将文明与文化作了区别,指出:“文明是一个民族应付他的环境的总成绩;文化是一种文明所形成的生活方式”,先有文明,后才有文化。梁启超则借用佛教名词来阐释文化定义,在《什么是文化》一文中他说:“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积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易言之,凡人类心能所开创,历代积累起来,有助于正德、利用、厚生之物质和精神的一切共同的业绩,都叫做文化”。这显然是一种广义理解文化的唯心主义解释。再如,关于文化的起源问题,也有不同的意见。梁漱溟认为,文化的根源在人的所谓“意欲”,意欲方向不同,产生的文化也就不同。由此,他得出其“整齐好玩”的中、西、印三大文化路向说。共产党人瞿秋白、杨明斋等则针锋相对,在批评梁漱溟“意欲”说的同时,阐发了对文化起源的唯物主义理解。正是在东西文化问题的研究和争论中,人们的文化意识不断加强,对文化本身问题的认识也日益深入,从而为文化学学科的建立创造了条件。可以说,五四时期是民国文化学的孕育阶段。
从现在掌握的资料来看,“文化学”这一名词至少在1924年即已出现,李大钊该年在《史学要论》中指出,历史学有三大系统:普通历史学、特殊历史学和历史哲学。特殊历史学当称人文学或文化学,记述部分则可称为人文史或文化史。但“文化学”这一概念的广泛使用,却是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以后的事。独立的文化学学科,也是在这一时期才建立起来的。1928年,陈序经在其课堂与演讲中都明确提出“文化学”的概念,将之与其他学科并列齐称。同年,谢颂羔出版了专著《文化的研究》,认为文化包含有八个方面的内容,依次是:哲学—科学,美术,伦理,社会学的惯例,政治与法律,宗教,社会的安宁与幸福,人生的极致。在他看来,机械、交通、声光化电只是文化的工具,唯有人格的提高,智识思想的进步,才是真正文化的表现。在该书中,他从科学、宗教、道德、美术、文学、音乐6个方面,对文化学的问题进行了阐释。此后两年,陆续出版的有关文化学的论著,主要有孙本文的《文化与社会》、《社会的文化基础》;许仕廉的《文化与政治》;叶法无的《文化评价ABC》和《文化与文明》等。此外,美国文化学家爱尔乌德的《文化进化论》,日本文化学名家西村真次的《文化移动论》,也分别于1930年被译成中文出版。这两本理论译著,对民国文化学的研究产生了较大影响。
1933年,朱谦之撰成《文化哲学》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是我国学者大胆自创比较完整的文化学体系的开始。在该书中,作者运用所谓文化的“历史研究法”,对文化的结构进行了独特的分析:

在他看来,文化内容因本质的不同,表现为宗教、哲学、科学和艺术,又因进步的程度不同,表现为有层次之宗教的文化,哲学的文化,科学的文化,艺术的文化。宗教的文化以印度为代表,哲学的文化以中国为代表,科学的文化以西洋为代表。而一切文化归根结底又都趋向于艺术化。这种观点,很容易使人想起梁漱溟的文化路向学说。朱谦之指出,要把握文化的全局,必须对各文化类型自身进行横纵双向的观察,同时还需将其与各文化阶段联系起来作综合的透视,这样,全部文化的各部分分别呈现为各种类型,每一种类型又均可显现其发展的阶段,由此了解一个立体的文化。朱谦之的文化学说虽然主观唯心主义色彩浓厚,但对于文化结构问题的有些认识,即使在今天看来,也仍不失一定的思想价值。
朱谦之之后,认真研究过文化学并有所成绩的学者,主要有黄文山、阎焕文、陈序经、余天休等人。黄文山很自觉和热心于在中国发展文化学,20世纪30年代曾在广州中山大学参与发起成立中国文化学学会,并于1938年2月,以该会名义出版《文化学论文集》一书。在该书中,他探讨了“文化学建设论”、“文化学方法论”、“文化学法则论”、“中国文化建设的理论问题与文化学”、“从文化学立场所见的中国文化及其改造”等内容。后来,黄文山又将此书中的有关部分加以扩充,出版过《文化学的建立》和《文化学的方法论》两本小册子,对文化学建立的可能性、路向、文化学研究的方法问题,进行了专门探讨。至此可以说,文化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新学科,在中国已经奠基下来。
阎焕文、余天休这一时期分别著有《文化学》、《社会文化研究法》等著作。
陈序经是这些人中成绩较为突出的一个。他乃民国时期最有代表性的全盘西化论者。在20世纪30年代激烈的文化论争过程中,他激发出研究文化理论问题的强烈兴趣,曾发表《中国文化的出路》、《东西文化观》和《南北文化观》等多种论著,阐发过文化具有整体不可分解性等思想观点。1939年起,他正式在西南联大讲授文化学的课程。1947年,撰成并出版《文化学概观》一书。在该书中,他先简要论述了文化的分类、意义、文化与文明的关系、文化学发展史,并从伦理、宗教、政治、经济四个方面分析了文化的内涵。然后,再说明文化形成的环境(如地理的、生物的、心理的、社会的)基础,文化的空间性和时间性(如空间上的成分分析,时间上的层垒的分类)等问题。最后从一致与和谐,回顾与前瞻,自由与平等,模仿与创造,个人与社会、国家与世界,东方与西方,南方与北方八个方面,对文化的特性、发展、转换、地域性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形成了一个内容丰富、逻辑严密、框架庞大的文化学体系,应当说它大体代表了民国文化学研究的最高水平。不过,其缺失也很明显,那就是铺陈过宽,好些问题只是泛泛而论,显得深度不足。特别是把文化的整体不可分性强调到极端的程度,既不符合文化自身发展的规律,也有害于文化交流的实践,它是陈氏长期固执的全盘西化论偏见在文化学中的反映。
这一时期,有影响的文化学理论译著,有费孝通译马凌诺夫斯基的《文化论》(1946)、周俊章译史密斯的《文化传播辩论集》(1940)、杨宙康译的《文化起源论》等。
20世纪三、四十年代,文化学的各分支学科即部门文化学也有了初步发展。文化人类学、文化社会学、文化教育学、文化历史学、文化统计学和文化形态学等领域,均有译著和论著出版。林惠祥对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最有成绩,1934年,他著《文化人类学》一书,结合社会进化论派、传播学派的意见,采各家之长,融合成一体系,从物质文化、社会组织、宗教、艺术、语言文字五个方面,系统论述了该学科的各种问题,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较持久的影响。陆德英翻译出版的戈登·维瑟《文化人类学》(1944)一书,也值得一提。文化教育学方面,蒋径三研究较有成绩,他著有《文化教育学》一书。此外,杨杏庭的《文化教育学概论》(1941)、钱穆的《文化与教育》(1943)、李旭的《教育文化》(1947)也各有贡献。文化社会学方面,以朱谦之1947年在商务出版的《文化社会学》一书的探讨最为系统。文化形态学方面,则以王文俊翻译的《文化形态学研究》和林同济著的《文化形态史观》较有影响。至于文化历史学方面,其理论研究要远远落后于文化史的研究实践。这一时期大量出版的有关中外古今的千姿百态的文化史著,表明人们文化意识日益增强的同时,史家的文化学素养却还显得明显不足。这种情状,事实上一直延续到今日。
民国时期,在文化学的研究方面,马克思主义者也作出过贡献。从李大钊、瞿秋白、杨明斋到毛泽东和张闻天,都发表过关于文化理论问题的精辟见解。特别是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所阐发的一些观点,如认为“一定的文化(当做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早已成为概括文化和政治经济关系简明扼要的经典之论。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却没有建构起关于文化学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