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的“三民主义”独尊

二、国民政府的“三民主义”独尊

1927年,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新军阀建立南京国民政府后,在文化领域中实行了以“三民主义”独尊的文化总体政策。

根据国民政府的法律,“三民主义”是中华民国建国的指导思想,是全体国民必须奉行的学说。1929年《训政时期党政府人民行使政权治权之分际及方略案》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人民须服从拥护中国国民党,誓行三民主义,……始得享受中华民国国民之权利”。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也同样规定:“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在实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中,国民政府也无不标榜“三民主义”,将其奉为至高无上、不可动摇的纲领和政策。特别是在思想文化领域中,“三民主义”更是其无处不加挥舞的大旗,被视为是一切文化思想和实践不容违背的指南。正如蒋介石一语道破的:“要确定三民主义为中国唯一的思想,再不许有第二个思想,来扰乱中国”[10]。

三民主义本是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所创立的革命学说,它包括民族、民权和民生三大主义,充满了爱国、民主和科学的精神,对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发挥过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在这一思想体系中,也存在着对传统道德笼统肯定、分析不够和反帝主张不明确的弱点,从而留下了后来被蒋介石加以歪曲利用的隐患。五四以后,在国内外形势的推动下,孙中山将旧三民主义发展为以“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为特征的新三民主义,使之成为国共合作、进行国民革命的思想基础。

蒋介石政府当然不可能推行这种新三民主义,他们所奉为至尊的三民主义,是经过篡改、阉割的蒋记“三民主义”,抽去了孙中山三民主义中的民主实质和革命精神,将孙中山孔子化、三民主义儒学化,带有浓厚的封建性和法西斯独裁品格。蒋介石指出:“三民主义是我们总理创造出来的,他集古今之大成,将中国固有的道德文化,最要紧的东西整理出来了,许多好的道德文化,都以由总理排定次序、整理之后的名字,便叫三民主义。”[11]被改装后的“三民主义”在蒋介石的主持下,依靠国民党政府制定的法律,在全国推行。

1928年以后,蒋介石国民政府不断提倡所谓“四维八德”,即“礼义廉耻”和“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上至中央党部下至民众团体,都要制作书写这些字样的匾牌,予以悬挂和宣传。虽然在提倡这些传统道德规范时,他们也作过某些重新解释,与纯粹的封建道德不可完全等同,但其封建臭味依然浓烈扑鼻。1934年7月,国民政府更明确规定每年孔子的生日为国定纪念日,在全国举行祀孔,并在不少地方学校中恢复读经。同年,国民党宣传部还成立了中国文化建设协会,由陈立夫任理事长,发动了所谓“文化建设运动”,鼓吹以中国传统文化为本位,调和中西文化,实际上不过是近代“中体西用”文化观念在新形势下的一种变相表达。

为强化文化控制,对抗影响日益强大的民主思潮尤其是共产主义运动,摆脱其所面临的内忧外患,国民党政府于1934年初发起了一个旨在恢复中国固有道德,改良社会生活,以求“民族复兴”的“新生活运动”。这年2月19日,蒋介石在南昌成立了新生活运动促进会,自任会长。7月1日,又在南昌成立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由他本人任总会会长,并聘请何应钦、陈果夫、张群等33人为指导员。在4个多月的时间里,蒋介石连续发表了《新生活运动之要义》、《新生活运动之中心准则》等6篇长篇演说,并主持制定了《新生活运动纲要》和《新生活须知》两个文件,为运动设计了一套理论和方针。

新生活运动包括思想原则和具体行动规定两个方面。礼义廉耻是新生活运动的思想准则,是各种具体行动的基准。蒋介石认为:“新生活运动的本旨,是要以礼义廉耻四维,完全表现在每一个人的衣食住行上面,始终不懈地实行下去。”在《新生活运动纲要》和《新生活须知》中,他对礼义廉耻进行了儒学的规定与解释,将其作为全社会的道德规范来要求。在具体行动方面,《新生活须知》对衣食住行应该采取的方式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在某些方面也吸取了西方资本主义道德、礼仪以及其他精神文明的一些形式。其所追求的目标是所谓生活的“艺术化”、“生产化”、“军事化”。在这“三化”中,蒋介石特别强调“军事化”,认为新生活运动就是军事化运动。

在推行新生活运动过程中,国民党政府煞费苦心地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和发动。在全国建立了一套为较完整的组织。全国性运动由促进会总会主持,各省、市、县、农村、工厂、学校,均由当地最高长官和单位负责人主持,受当地促进会指导。到1936年,全国共有20个省、4个直辖市成立了新运会,1355个县设立了分会,另外还有13个铁路分会和10个华侨新运会。除开动所有宣传机器和建立大量组织以外,国民党政府还“佐以武力与政权”来强制推行新生活运动。尽管用力甚多,但是终因不符合人民的实际需要和推行者表里不一等原因,收效不大。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新生活运动的工作重点转向战时服务,客观上支持了抗战,但是它所推行的具体行动内容则随着全民抗战的掀起自然消失。此后,无论国民党政府如何再挖空心思想贯彻新生活运动,都无济于事了。

在大力宣扬三民主义思想和推行新生活运动的同时,国民党政府还以各种手段实行文化专制主义政策,对革命的进步的文化进行“围剿”,打击和摧残进步文化,迫害进步文化人士。

首先,他们利用所掌握的政权颁布大量法律,取缔和限制进步文化。南京国民政府自成立之日起,就三令五申严厉查禁革命进步报刊书籍。1928年2月,国民党当局下令取缔各种进步的小报和小册子。1929年,国民党中宣部制定《宣传品审查条例》,以“三民主义”为宗,对凡被认为违反者实行查禁。1930年12月,国民政府正式颁布《出版法》以及《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1934年,国民党中宣部又公布《图书杂志审查办法》,在这些法令中明令禁止以文字、图画、演说等形式宣传反帝反封建思想,对报刊书籍的出版发行作出十分严厉的规定,违者要处以各种各样的刑罚。据不完全统计,1929—1936年间,国民党政府共查禁社会科学书刊676种,理由多为“宣传共产”、“宣传赤化”、“煽动阶级斗争”、“诋毁本党”、“攻击现社会制度”等。抗战初期,虽有一定程度的放松控制,但不久又故态依然,甚至变本加厉。抗战相持阶段,国民党政府又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如《杂志送审须知》、《图书送审须知》、《战时出版品审查办法及禁载标准》等。仅1941—1942年,就查禁书刊1400余种,1942年4月至1943年8月,不准上演的剧本160多种。除严厉查禁外,对大量书刊实行删改也是常用手段,使得许多书刊被弄得面目全非。正如当时有人所指出的那样:“自国民党主政以来,即厉行党治。一切庶政,都以‘党化’为前提。举凡人民之思想与言论,概加以束缚,尤其自民国十七年国共分裂而后,对于思想言论限制尤严。凡与国民党主义与立场不同之他种学说,他种主义,不仅绝对不许其流传,抑且绝对杜绝其研究。”[12]

其次,出于维护其独裁统治的需要,国民党政府还利用军警、特务乃至社会黑势力,对进步文化机关进行袭击和破坏,残酷迫害革命和进步的文化民主人士。1929年,国民党当局就查封革命文学团体创造社;1930年4月,又查封了著名教育家陶行之所创办的南京晓庄师范学校。20世纪30年代初,胡适因呼吁人权而受到国民党“警告”,罗隆基则因此被捕入狱。1931年1月17日,逮捕左联五作家柔石、胡也频、殷夫、李伟森和冯铿,不久将他们秘密杀害于上海。1934年11月,上海《申报》主持人史量才因在九一八事变后主张抗日,敢于发表触犯时忌的文章,也被国民党特务暗杀。此类事例在抗战期间和抗战之后,亦层出不穷,震惊中外的“李闻惨案”更是其中极为典型的例子。

“三民主义”文化专制政策的推行,对进步的民主文化起到了阻碍和摧残作用,甚至在某些方面,“文化的摧残比之君主专制时代、北洋军阀时代来得更凶”[13]。这是国民党“三民主义”文化政策的一个方面。

“三民主义”文化政策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它虽然排斥真正的民主,但也包含了一些民主的口号和形式,这对社会文化的发展并非毫无益处已如前述;它的民族主义最终虽不免落入封建传统和法西斯主义杂交的泥潭,但强调“民族主义”本身在当时仍有顺应时代潮流的一面,在这一政策之下,国民党也作过一些文化民族化的努力,甚至废除了部分不平等条约,还参与领导了全民族的抗战,包括文化的抗战;此外,“民生主义”也涵容了科学。

对于现代自然科学和教育,国民政府还是较为重视的。它建立了不少现代文教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如中央研究院的建设就很有成绩。此外,它还鼓励出国留学,乃至提倡科学化运动等,这些都有效地推动了科学研究的发展。在抗日战争时期那段艰苦的岁月,国民政府为了保护科学仪器和文教设施,曾组织和协调大批科研教育机构以及科研人员内迁,还专门成立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直接扶持科学研究。它所通过并实施的“补助学术研究及奖励著作发明”及“设置部聘教授”等议案,在当时大后方科学界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对于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鼓励战时科研起了积极作用。[14]应当说,在国民党统治时期,自然科学等领域能够有较大发展,与这些政策的实行是不无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