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式教学的内涵
探究式教学,又称发现法、研究法,是指学生在学习概念和原理时,教师只是给他们一些事例和问题,让学生自己通过阅读、观察、实验、思考、讨论、听讲等方法去独立探究,自行发现并掌握相应的原理和结论的一种方法。它的指导思想是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自觉地、主动地探索,掌握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步骤,研究客观事物的属性,发现事物发展的起因和事物内部的联系,从中找出规律,形成自己的概念。可见,在探究式教学的过程中,学生的主体地位、自主能力都得到了加强。探究式教学是以探究为基本特征的一种教学活动形式,它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是什么是探究;第二层即什么是探究式教学。
在当今国际科学教育改革的热潮中,探究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几个关键词之一。探究是求索知识或信息尤其是求真的活动,是搜寻、研究、调查、检验的活动,是提问和质疑的活动。探究,就其本意来说,是探讨和研究。探讨就是探求学问、探求真理和探求本源;研究就是研讨问题、追根求源和多方寻求答案,解决疑问。探究式学习是指仿照科学研究的过程来学习科学内容,体验、理解和应用科学研究方法,获得科学研究能力的一种学习方式。以探究为基础的学习或者教学,指学生通过自主参与获得知识的一种积极的学习过程,是让学生自己思考怎么做,甚至做什么,而不是接受教师思考好的现成的结论。因此,探究式学习既是一种学习方式,也是教育教学的目标之一。
探究式教学要求教师用理论去指导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再总结出新的理论,推动教学不断向前发展。其具体是指教师引导学生对有关的学习内容进行深入探讨,或对有关问题进行多方面的研究,以寻找答案、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活动的方法。它的实施就是让学生以自主、能动的方式在学习过程中掌握知识,获得能力,习得科学的方法,养成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
因此,探究教学的实质就是按提出科学结论和检验科学结论的结构方式去揭示科学结论,即要把所提出的观念和所进行的实验告诉学生,要说明由此得到的结论,还应阐明把这些资料转化成科学知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