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共云南省交通厅党组《云南省交通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称,为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交通厅将在云南省交通系统推行十项制度的创新。其中第九条提出:“建立项目跟踪审计制,在实现中期审计和竣工审计并重的基础上,从今年起全面强化过程审计。”
2005年,云南省交通厅对由其管理并于当年开工的11个国道主干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2]全面实施了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