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小型建设项目投资活动量大面广,且多与民生息息相关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 374 694.74亿元,2011年为311 485.13亿元,2010年为251 683.7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是驱动我国GDP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的主要力量之一。固定资产投资是由一个个具体的建设项目所完成的投资额累加起来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则表现为具体的建设项目管理。顺利完成各地区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保证各项投资活动的质量、效益是我国当前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重要内容。在所有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环节中,最重要的便是施工管理环节。因此开展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研究,从小处说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从大处说则是保障投资项目质量、降低投资成本、实现投资目的、提升全社会生产能力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
建设项目的主要成本是施工成本,即建安成本,约占项目全部成本的80%。因此控制建安成本便成为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成本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作为建设项目建安工程的实施者,能对自己承建的项目进行有效管理,降低建安成本,不但能大大增强自己的竞争力,而且能进一步节约社会资源。
建设项目的主体是大中型建设项目,就当前的实际情况而言,占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绝大部分的是高铁项目,高速、一级、二级公路建设项目,大型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水力、火力、核能发电项目,房地产项目,大型工业项目等。但我们同时要看到,虽然小型建设项目在全社会的投资总量中所占比重不大,但其数量众多,且与老百姓的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我们通常称之为民生工程。
当前较为常见的小型建设项目有:
(1)乡村路面硬化(村村通)工程。主要内容是将农村地区连接村与村或村内的一些未用水泥混凝土浇筑的土路改造为混凝土路,解决老百姓雨天出行的卫生及安全问题。
(2)小型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工程。近年,云南连续大旱,为解决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用水、人畜饮水问题,各级政府连年加大新建小型水库的力度,对于一些新中国成立初期兴建的目前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则予以除险加固。
(3)兴地睦边项目,即通过对边疆地区自然条件差、产量低的山地进行引水、平整等改造,改善原有劣质土地的生产及种植条件,提升亩产量,从而达到兴地和睦边的目标。以云南省为例,该工程已连续实施四年,每年的投资总额都在20亿元以上。
(4)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近年来,我国针对原有耕种条件相对较好、有一定规模的粮食产区,以进一步理顺原有灌溉渠道布置及耕种收割道路(机耕路)为重点,持续实施大型灌区项目,有效地提高了优质耕地及水田的产量和耕种效率。
(5)“幸福乡村”建设工程。该工程主要是针对农村地区缺乏娱乐设施的现状,从城效结合部的农村开始,以财政投资的形式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公共活动室、公共文化广场等设施,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5年以来,我国对一些相对偏远、人口分散、自然条件较差的农村地区,以财政投资的形式,寻找稳定的水源地,建设自来水管网及配套的饮水安全设施,提升供水质量及数量。
(7)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国家对耕地的管理实行占补平衡制度,即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2.少部分小型建设项目的实施存在违法现象
(1)法律对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从上述规定可以提炼出如下基本精神:施工单位承接施工项目必须有施工资质;实施施工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施工资质及执业资格不可以转让、出借。
(2)小型建设项目施工现状。
①实施主体多为当地个体施工老板。
②个体施工老板个人不具有施工项目管理执业资格,甚至不具有从业资格。
③项目实施队伍不具有建设施工资质。
④项目实施队伍通过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及租借相关执业人员证书获得施工资质。
⑤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证书给相应的施工队伍,收取挂靠费。
以上现象导致投标时显示出强大实力的投标队伍在进场后却表现得实力平平,更有甚者,施工时施工队伍都变成了农民工队伍。这使项目施工管理中的质量、工期等指标难以达到,从而产生一些潜在的风险。
(3)造成上述现状的主要原因。
①招投标不够公平、公正。一些个体施工企业老板因跟当地的招标人走得很近,关系密切,更容易中标,其标前成本也更低。
②项目实施过程中,正规企业管理健全、内部相互制衡的团队的工资支出巨大。
③项目完成后,正规企业后续跟踪成本比当地的个体施工企业大。
总而言之,造成上述现状的主要原因是正规建筑企业在竞争中不具有成本优势。
在这种背景下,开展小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成本控制研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对一举改变当前这类项目实施中所存在的种种非法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诚如上文分析,在实施以民生项目为主的小型建设项目过程中,存在着出借施工资质、挂靠等违规现象。笔者试图从成本管理的角度入手,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剖析现象背后各种诱因之间的逻辑关系,以期找到能够治本的方法。
若本文提出的解决思路具有可操作性,能够被大量小型施工企业所应用,则可以整体提升该类主体的竞争力,改变当前小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乱象,提升小型建设项目的内涵品质,从而把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