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会建设和行业自律管理

(二)加强协会建设和行业自律管理

云南省建设厅于2008年3月25日发布了《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自律管理若干问题的通 知》。[9]该通知写道:“经研究,我厅决定由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对全省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省造价协会应按照行业自律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重点是: 1.尽快组织制定包括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在内的有关行业自律方面的制度和办法。 2.制定工程造价行业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工程造价行业诚信行为信息数据平台,采集并记录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工程造价计价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信息,经我厅相关部门确认后向社会公开。”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直是高度重视职业道德及职业能力建设的,造价协会应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这样才能够担当起行业管理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