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鬻爵的起源

卖官鬻爵的起源

(2018年4月21日)

在今天,“卖官鬻爵”这个成语绝对是贬义词,其指示的行为也绝对是违法的。让人意外的是,卖官鬻爵的起源却是绝对光明磊落的。

《汉书·食货志》记载,西汉文帝时(前179—前157),太常掌故晁错向文帝提出建议:农业是国家的根本,想让百姓务农,就要重视粮食,而重视粮食的办法就是要让粮食成为衡量赏罚的尺度。可以鼓励天下百姓向官府捐赠粮食以获得爵位或者免除罪罚。这样粮食实际上就成了衡量赏罚的标准。能够捐赠粮食的人都是有钱人,用有钱人捐赠的粮食供应朝廷的用度,可以减少向贫苦老百姓征收的赋税,这实在是一个既能减免百姓负担又能弥补朝廷支用不足的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晁错又进一步总结到,这个制度实际上有三个好处:一是朝廷用度有保障;二是劳苦百姓赋税减少;三是能够鼓励农耕。给予官爵,正是皇上最擅长的事,皇上只要动动嘴就行了,而且官爵的数量可以说是无穷的;粮食是百姓种出来的,可以通过耕作源源不断地获得;而得到官爵或者免除罪罚是人人都向往的事。这实在是一箭三雕啊。

文帝听从了晁错的建议,让百姓缴纳粮食输送到边塞。当时定下的标准是:捐六百石粮食可以获得第二等上造爵位,捐四千石粮食可以获得第九等五大夫爵位,捐一万二千石粮食可以获得第十八等大庶长爵位。

晁错还指出,如果边塞积粮足够使用五年,就可以让百姓向内地各郡县输送粮食;如果郡县积粮足够使用一年以上,皇上可以随时下诏书不收农民的土地税。这样,不仅能使皇上的恩德惠及天下万民,还能使百姓更积极地投身到农业生产中。即使偶尔有军役,或者遭遇天灾,百姓也不至于生活穷困,天下能长得太平。这就是卖官鬻爵的政策起源时的情形。

元朔年间(前128—前123),因大量对外用兵,国库空虚,卖官鬻爵作为一个增加财政收入的办法,被进一步地制度化,名称被美化为“武功爵”,级数确定为十一级,并且设置了专门的官职——赏官,专司卖官鬻爵事务。

元鼎(前116—前111)初,因征伐过度,有钱人怕被强行摊派,都争相藏匿自己的财产。其中也有例外,一个叫卜式的乡绅就数次请求捐款。汉武帝知道后,破格任命他为中郎,赐爵位左庶长,赏田十顷,并布告天下。汉武帝利用这件事做文章,目的是想让天下百姓都效仿卜式,主动捐款买官,以增加财政收入,支持与匈奴的战争。

《后汉书》记载,东汉桓帝、灵帝时期都采取了卖官鬻爵的措施。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后来晋武帝司马炎消灭了吴国,又使中华归于统一。晋武帝也制定了相应的卖官鬻爵制度。

《晋书·刘毅转》记载,太康三年(282年),晋武帝问司隶校尉刘毅:“你觉得我与汉朝的哪位皇帝比较相似?”(晋武帝消灭了孙吴,统一了中国,他自认为武功了得,所以可能想跟汉武帝比一比。)刘毅答道:“你与东汉桓帝、灵帝有得一比。”

这里介绍一下,东汉桓帝、灵帝在位期间宠信宦官,朝政被宦官长期把持,政治腐败到了极点。灵帝生活荒淫,聚敛无度,卖官鬻爵,大修宫殿,搜刮民财,最终激起人民反抗。东汉灭亡后,中国进入了两晋、十六国、南北朝长达几百年的乱世。

晋武帝反驳道:“这不至于吧,我虽道德不如先贤,但平定了南方吴国,统一了中国,应该比桓帝、灵帝要强些吧?”

刘毅告诉他:“桓帝、灵帝再不济,也把卖官鬻爵的收入全部归入了国库,而你把卖官鬻爵的收入全部装入了自己的腰包。如果从这方面讲,你不如桓灵。”

从以上简单的介绍可以看出,卖官鬻爵这一起初绝对算得上光明正大、致公天下的制度,最后一步一步变成了世人所不齿的行为。一种制度、一个办法,如果不能再促进社会发展,甚至阻碍发展,是不是应该废除呢?从长远来看,一种好的制度或一个好的办法不可能永远地“好”下去,它在实施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可能就不再符合现实的需要了。要使它一直地“好”下去,长久地发挥积极的作用,我们是不是应该适时对它进行调整和修正呢?大到国家社会,小到公司个人,都应该认真思考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