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地方
纵观历史,中央和地方的实力对比往往决定着国家的命运:只要是中央强、地方弱的时期,国运就昌盛;只要是中央弱、地方强,就会出现内乱,国运就衰退。而国家衰退,邻国、敌国就开始乘机捣乱,最后就是内外战争爆发,民不聊生。这几乎成了历史轮回中一般的规律。
在中国历史上,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情况是变化的。先秦时期封建制度(分封制)的核心就是给宗室、外戚或勋臣等封赏一定数量的土地,受封王侯在封地内既有行政权又有军事权。统治者采取这样的办法是为了维系中央王朝的统治。春秋战国几百年的乱世足以证明,实行这种制度的弊端之一是会对国家统一造成巨大的威胁。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度,中央王朝派出流官到各地任职,所封王侯只食邑,不领行政权、军队组织指挥权。这样的制度比之分封制已经大大地进步了。
清朝晚期,国家的财政收入重点已经从农业税逐渐过渡到工商税,课税对象从农业、从土地转移到了商业活动。但是企业都是落脚在各个具体的地方的,都是受着地方的直接管理的,在这种背景下,中央政府如果不能直接控制全国的商业活动者,则其对经济活动的领导控制能力势必会大大减弱。
你可能会说,这是税收怎么分的问题。但我要说,这不但是税收怎么分的问题,更是能不能有铁的机制保障由谁参与分配的问题,否则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在与地方的博弈中,中央完全有可能逐渐失去主导权,最后落到处于劣势的地步。
截至2018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共有96家。这些国企是干什么的?做核电站,造航空母舰,造大飞机,造高铁,修铁路、公路、机场,等等。你想得到的大事,都是他们在干。可以试想,如果这些企业不是由中央直接管理,而是由各地方政府管理,那么它们的市场能力会因为分散而没有现在这样强。而且如果那样的话,国家想动用这些企业的资源就还得通过地方政府。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讲,当郡县制的财政收入来源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后,国有企业的存在,就成了上级政府加强对下级政府管控的一个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