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遵循“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一)改革遵循“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1.对可由市场自主选择、行业自律进行调节的企业资质类别予以取消。

2.对部分专业划分过细、业务范围相近、市场需求较小的企业资质类别予以合并。

3.对部分设置过多的资质等级进行归并,减少资质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