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军对云南的治理
(1)在招降纳叛方面。前面讲过,孙可望开始领导大西军时,就明令部队“非接斗,不得杀人”。到了云南以后,孙可望非常注意与明末本地的勋臣、流官及土司等势力进行合作。李定国招抚地方“凡附逆者悉不究,令各安农事”。孙可望又利用沐天波的世袭勋爵身份,行文招抚各地土司,各地土司次第来归。此外,他将各府、州、县流官手中的明朝印信追回,重新任命。
(2)在政权组织建设方面。据郭影秋《李定国纪年·1648年》载:“明致仕御史任僎,滇人,倡议称可望为‘国主’,设六部。以干支纪年。内修政治,以任僎为礼、兵二部尚书;王应龙为工部尚书;丁序焜为户部尚书;张虎为锦衣卫,马兆熙为学院。”[3]这样,政权组织算是正式建立了。
(3)在开科取士方面。孙可望政权非常注意人才的选拔工作。他曾于1650年命马兆熙考试滇南生童;1654年春命孙顺考试滇南士子,取解元高应雷等32名;1654年秋设乡科,取陈士基等54人;1657年秋举行云南乡试,取王肇兴等54人。这些人才的选拔为云南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后来,刘文秀北出四川,李定国东出两广、湖南,孙可望对所占地方派设了不少官员,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就是从云贵人士中选拔的。
(4)在广开言路方面。孙可望政权令“地方上无论绅士军民,有为地方起见,即一得之愚,亦许进言,立引见,不许拦阻,即妄诞之言,亦不深究”,还“传示各府、州、县,立登闻鼓,凡政有不便于民,许地方头人赴诉,立即除之。有可以便于民者,立即行之”。[4]孙可望政权在治滇的初期是很用心的,也展现出一丝与明末腐朽的官场气息不一样的新风气。
(5)在吏治建设方面。孙可望在政权建设之初就专门“命王应龙行巡按事,巡察两迤”,并“奖节孝,复乡饮,重廉吏,除贪酷,不时差人易服色访察,有廉者立加奖擢,贪者立拿斩首”。举一个例子:“访姚安府知府谢仪贪酷,孙可望差官持令前去,立拿于署前斩首传示,全滇之官无一人敢要钱者。”《南明史》中也举了《明末滇南纪略》中的一个例子:有一次抚右营的兵马从昆明到禄丰去驮粮,回来时在草铺歇息,有一个士卒失手伤了一个在路旁玩耍的2岁小儿,百姓们喊叫起来。杨总兵得知后,将该士卒杖40军棍,罚银10两。没想到,草铺的地方官把这件事告诉了刘文秀,等运粮的队伍回到昆明后,刘文秀认为杨总兵处理得太轻了,竟要将杨总兵打100军棍,后来还是在场的众官员力保才免打。但那个伤人的士卒就没那么幸运了,被刘文秀捉到小西门外枭首,他的头被传送到草铺,算是给草铺百姓一个交代。
孙可望大西军云南政权,在吏治建设上是干脆果断的。
(6)在恢复经济方面。孙可望吸取明末土地被官绅豪强大量占据的教训,分据民田,出令招抚百姓回家务农,不足者给予耕牛、种子。孙可望政权将云南府属军田地分成若干营庄,强行将田租由十分之五降为十分之一,再由部队跟种田的农民四六分成,令各营兵将“住坐就食”。他们对口粮配发实行定额管理,“兵丁日支米一大升,家口月支米一大斗”。他们鼓励民间贸易,但不许军士参与。可见,禁止部队参与经营活动,可不是新中国才有的。“民以生意茂盛,乐于运”。大西军还将随军家属组织起来,给他们安排工作,为军队做衣服。那个时候,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比中原落后,中原地区早已通用钱币,而云南还在大量使用贝币,这严重地阻碍了经济发展。孙可望当局先后铸造了“大顺钱”“兴朝通宝”等,禁止以前的贝币流通,这大大促进了贸易的发展。
经过大西军的整顿,云南的经济状况迅速好转。用今天的眼光看,大西军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各生产要素有效组织起来,为社会供给更多产品,并在分配上下功夫,以填饱人民群众的肚子。《明未滇南纪略》记载,整顿当年就“倍于曩昔”,次年又“大熟,百姓丰足”,再下一年仍是“大有年,兵民安乐如初”。己丑(1649年)元宵,昆明“大放花灯,四门唱戏,大酺三日,金吾不禁,百姓男妇入城观玩者如赴市然”,以致“云南百姓播时恬熙,若不知有交兵者”。
(7)在税赋征收方面。大西军进入云南之时,曾大量采用向地主、土司摊派粮饷的办法解决生存问题,但随着治理的深入,税赋政策得到优化,有效减少了地主土司阶层的反抗。
大西军强行减少地主的田地租金,将田租由50%减为10%左右,视田地的产出情况,由政府与耕种的农民五五分成;鼓励民间开矿,由开矿者自备工本开采,政府只收取税收;将黑井、琅井这两个产量最大的盐井收归官营,商人凭当局签发的盐票到盐井买盐;私人负责开采的盐井,政府与私人按四六开分享所得。云南共有黑、白、琅、云龙、安宁、阿陋、只旧、弥沙、景东九处盐井,大西军统治时,云南盐业十分发达,据估计,每年来自盐课的收入多达白银十余万两。
通过对经济社会的整顿,大西军的财政收入逐渐充盈。这也为接下来大西军三路出击,向清军全面开战奠定了物质基础。
(8)在户籍管理方面。大西军在云南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官府在每家门前设一块户籍牌,在牌上写明这家老小的姓名、性别、岁数,以备查验。同时,他们给所有的男人签发一块腰牌,腰牌上写明年龄、相貌特征、住址,跟今天的身份证相似,只是没有照片。女性一般不允许出门。他们也严格地监控人口流动。例如,乡下人进城,要将腰牌交给守城士卒查验核对,然后将腰牌挂在城门内月城右廊,等办完事出城时再取去。城里人到乡下办事,也是一样的做法。大家看着是不是都会莞尔一笑?这不是跟我们今天到政府机构办事的程序是一样的嘛!
如果没有腰牌怎么办?有办法,看门的士卒会问清情况,做好登记,然后在你的脸上盖个章,你办好事回来时,他们查验完成才放你走。如果你来昆明办事,脸上有一个印章,那说明你就不是本地人,这在今天有地域歧视之嫌了。[5]
(9)在工程建设方面。工程建设是历朝历代都要搞的,大西政权也不例外。1647年八月,就在刚刚立足稳当后,大西军便开始在五华山上营建孙可望的平东王府,亦称秦王府或东府。为将王府建得“穷极宏丽”,孙可望可谓下了大功夫。《明末滇南纪略》记载,其“用黄瓦,拆呈贡县城砖石为墙,脚宽六尺。大门外设通政司,立下马牌,制天子仪仗,殿悬五龙,设螭陛”。安西王李定国以原布政司署作西王府,后称晋王府,在今天的威远街;抚南王刘文秀营建南府,后称蜀王府,在今天科技馆以北;定北王艾能奇驻今云南大学内的贡院,称定北府。
大西军增修昆明城池,内设重城,作敌楼突门数十,又于南门外毁民居万余,作御教场。殿宇将台,一改昔日之规模,极其宏大。
大西军还兴修水利,疏浚海口,扩大水利灌溉面积。
总而言之,在工程建设方面,民生工程见于记载的少,楼堂馆所建得多。
(10)在部队建设方面。孙可望政权在部队建设方面确实是可圈可点的。其在兵种建设上也取得了进步。一是增加了象队。明末时,我国南方大象比较多,在南明时期的各类战争中,经常可以看到象队的影子。大象用于战争的优势是明显的,清军骑兵的马很害怕大象,交战时,不敢靠近,常被冲乱。二是增加了大理“能赤脚打仗,不畏矢,执标枪大刀,常以少胜多”的少数民族战士。经过整编,部队扩大到20余万人。
当然,大西军在军纪方面更是严格。他们每天太阳刚刚升起就要开始操练士卒,三、六、九大操,平日小操。凡发兵征剿,所过大路,鸡犬不惊。看到有部队经过,当地老百姓就会把酒肉拿出来卖给士卒,不论银之轻重,酒一壶即与银一块。这些老百姓都因为卖酒肉而发了小财。若有抢老百姓东西的,斩立决。这跟我们今天堵车时便有附近老乡来卖方便面差不多呀。
讲到部队建设,我们还得说一说大西军的武器装备。孙可望政权在云南设置了四所杂造局,专司兵器研发制造及修理。他们把各府县有技术的工匠全部集中起来,分配到杂造局中,发给粮饷,让他们专心打造修理兵器。军队中的弓箭、盔甲、交枪等兵器只要有损坏的,送至局内,记下部队番号、姓名,三日内就可以换一件全新的装备。
从以后大西军的战斗中我们可以看出,大西军一直保持着较强的战斗力。这与清八旗入关后战斗力迅速下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部队较强的战斗力,为孙可望大西军成为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全国抗击清军的主要力量,为今后其对清军造成沉重的打击奠定了基础。
(11)在少数民族及宗教政策方面。孙可望充分利用了明朝所封黔国公世镇云南200余年积累的号召力,其对各土司的招抚、调遣主要由沐天波具体办理。他们尊重各少数民族的风俗及信仰。举一个例子,1647年李定国率军攻克丽江,当地人多礼佛,并且佛相都是用金银铸成的。为了筹措军费,李定国命大西军将士将佛像击碎,充作军饷。但过了不久,孙可望就改变了政策,明令保护寺观,甚至带头刻印佛经。他们的这些举措,促进并巩固了统治。
以上,从11个方面简单地梳理了孙可望对云南的治理情况。孙可望对云南的治理取得成效,绝不能简单归功于他们四兄弟的英明。明末,全国已成乱局,政令不畅,社会秩序已基本无存,人民群众已经不可能把主要精力用于发展生产。在这种情况下,但凡有一股力量能稍事整饬,让社会恢复一点点秩序,整个社会的生产状况就能得到明显的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