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
(2017年10月10日)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其商业运作里对其利害关系人应负的责任。利害关系人是指所有可以影响,或会被企业的决策和行动所影响的个体或群体,包括员工、顾客、供应商、社区团体、母公司或附属公司、合作伙伴、投资者和股东。
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包含的面比较广,展开来是一个很庞大的知识体系。
企业应该对员工负什么样的责任?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企业的主营业务方向、企业的体量、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以及企业管理层的价值取向都会造成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的见解。
作为一家刚刚起步的民营建筑企业,我就从我们的业务特点出发,真诚地谈点粗浅的认识。
我本人以前供职过的一个企业,它总是回避“五险一金”,而我对于六十岁以后的自己总是没有信心,偏偏最在乎这个。因此我以前一直认为,企业对员工的基本社会责任就是必须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让员工在年老以后、丧失劳动能力以后,还能拥有起码的收入,保证人生最后一程的淡定从容。
随着年龄的增加,我的认识发生了变化。后来我认为,企业应该尽可能地教会员工更多的本领,让在企业就职过的员工都有更强的职业适应能力、履职能力,甚至可以做到让员工从企业离开后就可以走上更高的职位岗位或者直接开始充满激情的创业生涯。这个想法没有错,而且可行。从我们企业离开的绝大多数人都拥有了更强的职业能力,也有很大一部分人直接开始了自己的事业。
要让员工拥有更强的职业能力。公司的做法是:轮换岗位,一专多能;适度逐步加大工作压力,增强员工抗压能力;尽可能让员工独立完成岗位业务,独自思考和掌握履职技巧;加大培训力度;要求员工每个月都要对上月工作得失做出真实的、详细的反省总结,反对套话、空话式的总结,让员工通过用反省的形式不断突破、超越自己。
有了这些认识并将想法付诸实践后,我们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又有了新的认识。
作为专业性很强的行业中的一个企业,我们与许多职业能力很强的员工共事后发现,这些员工工作能力强,但没有必需的职称证,没有更高的学历,没有履职所必需的执业资格证,甚至都没有基本的项目管理岗位证书。但社会对工程技术专业人才的评价是有一套外在标准的,这套外在标准——学历、职称、执业资格与内在的职业能力结合起来,才能准确、完整地呈现一个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形象。
认识到了这一点,公司又做了调整:要求公司员工都必须以至少取得本科学历为目标,否则不得停止取得学历的步伐;公司设置资质主管,专门管理公司员工的职称评定,符合评审助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条件的,由资质主管一一当面交代需准备的资料、评审时间,并全程监督、引导办理,公司不允许符合条件的员工不参与职称评定;公司要求全部在职员工都参与执业资格考试,员工取得相应证书后,公司参照市场上平均的执业资格注册费用标准,按月发放注册补贴;公司给未能考取执业资格证书的同事参与项目管理岗位培训的机会,督促他们取得各类管理岗位证书,持证上岗;员工离职时,公司无条件为其办理相关执业资格转注册手续,方便他们到其他企业后能立即持证上岗。
关于企业应该对员工负什么样的责任,我们的认识由刚开始时的让员工老有所依,发展到使员工有更强的职业能力,再发展到使员工具备更高的学历、职称以及相应的执业资格。我们认为,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到此已经比较完善了,但我们知道,做到这些肯定还不够。
站在员工的角度,能力强了、证书多了,层次显然就更高了,对待遇、发展平台的要求自然也更高,这时势必会对公司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员工会要求公司的平台更大,要求公司的业务更具有挑战性、附加值更高,可能还会要求有更好的个人价值体现形式。
站在公司的角度,在这种情形下,公司的发展压力更大,同时也会具有更大的发展动力,具备更强的发展实力。
企业的社会价值发展到这一阶段,员工的诉求就会成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这种动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企业也会借势进入更快的发展轨道。于是,企业与个人就变得更加休戚相关:员工把企业当作家,深深眷恋着企业;企业的蓝天由员工撑起,这支柱坚如磐石。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以主动承担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为切入点,主动担当,在担当中发展企业。
当然,我们相信,随着企业的发展,我们对企业应该对员工负什么样的责任这个问题的认识还会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