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老项目”,是指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项目(财税 〔2016 〕36 号):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项目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