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支队伍管执法”体系,推进“基层事情基层办”

(四)建立“一支队伍管执法”体系,推进“基层事情基层办”

为破解基层无权执法、无人执法,上级部门重复执法、执法不及时等突出的执法资源错配问题,遂宁确立了“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原则。通过梳理制定乡镇执法事项目录,规范执法范围,整合乡镇及派驻乡镇机构执法资源,将“一支队伍管执法”制度化。通过加大执法能力培训,逐步提高执法人员持证率,配套建立执法协调机制,促进“一支队伍管执法”能真正落地。

一是出台执法目录,回应乡镇执法“干什么”。根据乡镇类别,结合资源禀赋、职能定位等情况,梳理制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明确乡镇执法队伍在上级行政部门委托行使的执法事项上的权能边界,即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基础性监管工作,让执法前移更具可操作性。如安居区围绕中心镇镇村建设、场镇管理等实际所需,全面梳理乡镇规划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和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涉及的27项执法事项,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安全、环境卫生等25项执法权赋予乡镇,促进了执法范围明晰。

二是整合执法力量,回应乡镇执法“谁来干”。整合乡镇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畜牧兽医等3个领域派驻机构的执法力量,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集成了执法资源。探索通过分管副镇长(派出所所长)兼任综合执法队负责人的方式提升执法统筹调度能力。在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建立了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配合机制,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将视频监控信息资源与“雪亮”工程等平台对接,初步构建起高效联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三是提升执法能力,聚焦乡镇执法“干得好”。提升了执法规范性,统一了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标识、执法服装和配备执法装备。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资质和执法能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权力下放部门积极组织乡镇执法人员开展能力培训和执法考试,推动下放权力基层“接得住接得好”。目前,遂宁市乡镇从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336名,其中,通过综合行政执法考试人员143名,持证率达42.56%,有力地支撑了基层执法有人干、基层执法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