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急需突破四个体制难点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十三五”时期农村金融服务的确持续改善,但现有农村金融机构不姓“农”的特性与乡村振兴不匹配问题仍待破题,突出难点有四。一是城乡金融资源逆向配置,抓大放小,离农脱村,农村金融供给存在明显的马太效应。二是农村金融供给效率不高,农户与农村合作社“贷款难、贷款贵”问题突出,土地抵押融资机制仍待探索健全。三是农村财政与农村金融的合力有待加强,仅靠政府和财政投入机制远远不能满足乡村振兴的资金需求,远远不能消解农村社会低组织化产生矛盾。农民生产生活产生的矛盾不断向基层政府集中转移。村、乡党政普遍缺钱、缺人、缺权,导致党和政府投入的巨额公共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四是功能单一局限在存贷款服务方面,在唤醒与激活乡村内部资源与沉没资产资本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方面,作为有限。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三变”模式,没有农村合作金融的支持,难成燎原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