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二)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5万人以上的乡镇和边远、易受灾乡镇开展应急指挥场所等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强灾害速报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提高灾害事故信息获取能力和救援指挥效率。二是大力推进中心消防救援站建设。以落实省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计划(2019-2021)为契机,持续加强中心消防救援站建设,有序推动太乙镇、象山镇消防救援站建设。三是全面加强镇村应急(分)队建设。乡镇政府牵头组建不少于20 人的应急队,各村(社区)统筹力量组建10~15人的应急分队,开展日常巡查、预警信息传递、灾害信息报告、先期自救互救、人员避险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和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四是构建联合救援机制。指导有关乡镇、村(社)建立片区抢险救援联动机制,支持相邻乡镇、村(社)通过共建、共管、共用的模式开展救援力量联合建设。五是开展应急预案规范化建设。制定乡镇(街道)、村(社)和各类灾害事故影响区域、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清单”,编制基层“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推动基层应急预案体系模块化,优化应急预案篇幅、结构,增强单个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