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力量,培育乡村骨干队伍
1.推动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坚持乡镇党委书记任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制度,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注重将其他乡村干部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学历三年提升计划,鼓励将村常职干部纳入学历提升计划。加强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制定乡镇党委书记党建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强化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责任。研究出台“一肩挑”村干部用权行为清单,明确权力责任,界定权力边界,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施优秀农民工党员发展专项计划。健全党员发展联审机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提高党员发展精准度。建立发展党员工作预警监测和警示督办制度,切实解决长期不发展党员问题。探索党员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群体党员作用发挥措施和量化管理办法。乡镇机关党员要开展“进村报到、为民办事”活动,乡镇办事窗口党员要开展“戴党徽、亮身份、践承诺”活动。在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以“定岗、定责、定量,承诺、践诺、评诺”为主要内容的“三定三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强化乡村人才培育。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为乡村人才建设指明了方向[3]。一是要就地取“才”,积极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二是要多方聚才,鼓励和引导各界人才回归乡村,探索邀请优秀企业家、离退休干部等群体到村担任“名誉村主任”“名誉村民”。三是要实践育才,扩大农村教师、医生等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引导教师、医生、科技文化人员等服务乡村教育、卫生、文化、农业等事业,推动专业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四是要重用贤才,培育新乡贤和新时代村干部人才。
4.增强为群众服务的能力。贺雪峰(2020)认为,基层治理有三重境界,第一重境界是为基层群众服务,第二重境界是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提高服务能力,第三重境界是组织基层群众自己建设自己的美好生活。为此,在能力建设上,要全力加强乡村干部的矛盾风险化解能力、现代乡村发展能力、乡村治理能力、组织群众共富能力培养。要进一步落实县乡村党组织书记“三个走遍”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包镇联村、乡镇领导干部包村联户的“包联”制度,落实村干部“四必到、四必访”要求,扎实做好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困、暖民心工作。要创新服务载体,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积极做好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工作,配齐配强民事代办员,建立“民情通”微信群,提升民事代办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