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的领导
2025年10月13日
(一)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的领导
1.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建立村党组织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党员人数变化和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党组织设置,对符合条件且工作需要的村,及时升建党总支、党委,并重新划分党支部;对因区域调整、机构改革等原因,不适宜保留党委或党总支建制的,及时调整为党总支或党支部。创新组织设置,积极探索在符合条件的村民小组、聚居点设立党小组、党支部,加大在农业园区、专合组织、专合协会、产业链等领域建立党组织的力度。
2.推动各类村级组织健康发展。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推动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写入村民自治组织章程,确保村级组织依法依规从事民事活动。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治保会等群众组织,发挥其自我管理、互相监督、规范行为的作用。注重加强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增强各类组织活力。扶持培育服务型、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助力农村社会养老、卫生、教育事业的现代化发展。
3.强化党对农村各类组织的领导。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需要。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依法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断提高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党员比例。健全市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村级“班子联席会”“党群联席会”和“两联席”制度,完善重大事项联名提议、联席决定、联动实施办法,健全村党组织统筹指导自治工作、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机制,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强化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全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