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
遂宁通过明确公有资产盘活五大重点任务,理清了公有资产盘活的推进路线。
1.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和移交。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在前期已进行乡镇国有资产清理核实的基础上,统一镇村资产盘活利用统计表样式和口径,完成派驻乡镇机构的国有资产和各级财政投入的村集体建设项目所形成的村集体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分区域、分类别建立资产明细台账,准确掌握资产权属、分布和使用状况,全面摸清资产底数。完善村集体资产台账,巩固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以“资产随职能和人员走”为原则,统一制定规范的移交手续。被撤并村的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以原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为基础,先明确归属,再移交合并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投入村集体建设项目的资产,按照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的原则,对撤并前村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状况相差不大的村,直接移交、统一管理;对撤并前村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状况差异较大的村,明确归属后分类划入合并村,保证平稳过渡。
2.有序推进资产确权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分类型、分步骤完成资产确权登记。对原来已办理产权登记的和土地权属来源、规划、竣工等登记法定前置要件齐备的资产,资产权利人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资产权属变更、转移登记申请和不当产权登记申请。对土地权属来源、规划、竣工等登记法定前置要件不齐,但符合现行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的资产,参照各地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政策和程序,由相关部门综合审批后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的资产,纳入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规划,待完善规划、征地手续后的6个月内,按照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政策完成不动产登记。
3.制定盘活方案。以县级为单位统一制定乡镇闲置资产盘活方案。盘活方案以“有利于便民服务、有利于镇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原则,根据闲置资产性能状况、权属关系等因素,逐一明确盘活措施。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管理方式,根据资产盘活的难易程度明确盘活时限要求,盘活一宗销号一宗。按照“县管乡镇、乡镇管村”的原则,由县(市、区)、市直园区对镇村公有资产盘活进行监督指导,镇村具体负责闲置资产分类盘活的实施。
4.盘活乡镇国有资产。按照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分层分类盘活乡镇闲置国有资产,提出“五个一批”盘活资产路径:一是充实办公用房一批。按照“充分利用、保障运转”的原则,统筹各级各类闲置资产,通过调剂、置换、租用等方式优先保障镇村办公用房、乡镇干部周转房需要,足额保障乡镇政权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二是改作公益用房一批。按照“就近就地、便民利民”原则,将部分乡镇闲置资产优先调整用于便民服务站点、党群活动阵地、文化活动场所、医疗服务站点、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业服务设施等便民利民场所,优先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保障镇村就近就便享受公共服务,实现源头治理;学校闲置资产可改建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劳动教育基地、实习实训基地、幼儿园或学生活动之家;卫生院闲置资产,在县域内统筹调配,主要调剂给改革后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敬老院闲置资产,可推动其转型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或采取公建民营方式予以盘活利用。三是支持产业发展一批。与镇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支持乡镇特色产业发展,作为招商引资提供保障和支撑。四是市场化处置变现一批。适合转为经营性资产、地理位置较好、有一定商业价值的闲置资产,评估资产价值后依法依规通过集中招租或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变现。创新收益分享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五是补充国有资本一批。允许经济发达地区,将符合条件的部分资产以资本金的方式注入国有企业,由具有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功能的国有企业统一运营管理。六是引导基层医疗资源整合。推进乡村医疗卫生资源归并整合,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布局,调整乡村卫生资源结构,培育具有区域优势、服务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打造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发挥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辐射带动作用。
5.盘活村级活动阵地。结合各村便民服务体系、公益事业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等的需要,探索通过“四个一批”模式分类盘活撤并村活动阵地等闲置资产。一是便民服务提升一批。围绕健全乡村服务惠民体系建设,对“两项改革”后村域面积增大或受河流、山地等地形原因导致群众办事不便的村,采取一个中心阵地+N个便民服务代办站的“1+N”模式,适地选点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站。二是公益事业改建一批。围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扶助体系建设,以及充分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要等,对“两项改革”后养老服务、留守儿童代管等需求较大的村,因地制宜选点改建一批留守儿童之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文化室、卫生室、村史馆等农村公益项目。三是集体经济使用一批。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有场所需求的村,可将撤并村活动阵地用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公或仓储用房,满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四是市场运营开发一批。结合现代农业园区、文化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等建设,对交通区位较好、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的村,通过盘活利用闲置的原村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等,采取出租、入股分红、联合经营等方式,兴办幼儿园、民宿酒店、仓储或管理用房等,增加集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