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观念偏差,意识薄弱,安于现状,缺乏进取精神
1.部分镇村重视程度不够,还停留在“工作布置了、任务交代了、文件下发了”的状态。把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责任和担子统统压给乡镇和村两级,没有真正形成“县主管、乡主抓、村主干”的有序格局,导致发展不均衡、收入差距大等问题。
2.不少村镇干部认为发展集体经济早已“过时”。不愿花时间下力气去推动,工作应付了事。一些乡镇干部仅仅将发展村集体经济当作扶贫项目抓,重视不够,推进不力。
3.村两委层面安于现状。缺乏主动发展意愿,怕经营失败,丢了面子,影响位置,甚至掉了“帽子”。缺乏发展头脑或过分依赖上级的资金和项目,或把集体资产一次性租赁多年取得临时性收入。
4.村民层面小农意识严重。只想分得一杯羹,一旦要投入资金或者承担风险就不愿参与,甚至成为钉子户,阻碍土地流转与项目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