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四变”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二)通过“四变”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参考东亚经验,结合课题组调研考察,我们认为试点实践与反思破解四个难点的路径应该是大力发展姓“农”的乡村新型合作金融组织(下称“农金合”),成为乡村集体经济的“大管家”,承担起“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市场责任。

“农金合”是按照“三变”模式建立的农户股份合作制特殊法人,从事所在地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内置金融机构。其形成与组织方式应该多样化,但要充分利用乡村治理和传统文化中的互信机制,且一般应具有“四变”的共同内涵。

一是农户现金投入与财政投入变股金,形成“农金合”预备金。自愿参加“农金合”的农户(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户投入适量现金(如2000元)。乡村振兴财政投入该村资金量化到户,加上农户现金投入,成为农户股东的股金,不仅让“农金合”有了流动资金,更同时充分发动了群众。

二是把乡村空间生态资源(山水田林湖草沙等)与历年新农村建设投入形成的沉没资产的所有权股份量化到户,变成“农金合”的主要资产。“农金合”则把其资产的使用经营权,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价”,成为流通杠杆。

三是资产变资本,“农金合”成为乡村振兴的投资管理公司。对财政投资与购买的绝对增值项目,由“农金合”参与投资并经营。对有市场风险的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农金合”招商引资,并在政府协助下,与开发者“对价”,组成项目子公司。我们的实践是“农金合”以乡村资源资产占有项目公司27%的股权,或者获得项目月营业额3%的收益权。对大型项目允许几个村“农金合”联合成为乡镇“农金合”,允许投资人(含技术、渠道、市场)成为“农金合”新股东。

四是村民股权变现。不仅农户股金利息大大高于银行存款,农户股份的财产性收入才是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