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做法
1.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农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户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格局。建议全省制定并出台推广土地流转合作社“互换并地、土地换股权”“定权不定地、定量不定位”等政策措施,破解地块细碎化、难以集中规模经营等问题,构建起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的交易服务网络。切实保护群众利益,尊重历史、承认差别,妥善处理集体债权债务和利益关系,通过参股、联营等方式,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形式,做大存量、共享增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做好产业规划布局。抓改革机遇,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尤其要结合镇村撤并后的布局变化谋划“十四五”发展,坚持“多规合一”调整完善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投入力度,夯实乡村产业发展基础。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拓展了壮大集体经济、聚集发展特色产业的空间。利用合村并组的优势,整合原有“一村一品”产业布局,抱团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形成规模效应,做大做强特色产业。
3.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建立人才流向乡村机制,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职业经理人、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激励农业科技人员离岗领办企业、允许兼职兼薪。大力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参与农业产业发展,降低人才创业落户门槛。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积极推进“机器换人”“设施换地”,加大先进、适用、节能、减排新型农业机械的推广力度,促进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等在农业设施中的集成应用,大幅度提高收获、植保和灌排机械化水平,全面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4.理顺基层农技推广管理体制。落实《四川省农技推广法实施办法》关于“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将乡镇农业专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调整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管理,明确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职责,相互配合,加强管理,同时加强编制管理和农技推广人才引进。按照《四川省农技推广法实施办法》“任何单位不得挤占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和“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应当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求,清理现有编制内人员在编、在岗、空编、借调等情况,严禁挤占挪用编制,加快空编补员,创新农技推广人才引进方式,确保新进人员有涉农相关专业和学历。
5.加大高标准农田投入保障力度。根据高标准农田财政投入要求,除中省投入资金外,各县(市、区)全面整合农业农村部门项目资金及其他相关部门如自规、水利、交通、林业、扶贫等项目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快项目推进。发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多部门联动协作、调度推进统一、管理职能明晰等高效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