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考评机制,坚持清单制协同推进

(二)完善考评机制,坚持清单制协同推进

加快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平安城市、文明城市、健康城市建设,探索以公众安全感、服务满意度、知识知晓率等作为科学指标,判定社会心理服务质量。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社会心理服务重点民生项目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心理服务项目运行和工作成效。及时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根据心理问题产生根源区分各主体服务责任,从“定责、履责、考责、追责”等方面细化责任内容、量化指标,制定问题、责任、目标“三张”清单,进一步标准化、系统化地夯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基础。开展地域和辖区服务效益、服务数量的统计分析,加强群众满意度调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定期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将考核情况与年终绩效、干部考核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