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计划设计原则与教学要求
(一)设计原则
(1)医学课程计划的设计要主动对接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医学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要顺应国际医学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应依据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医学科学的进步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制订符合校本实际的课程计划。
(2)任何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是能否得到教师与学生的认同和参与,因此,制订课程计划需要教师、学生的广泛参与和深入理解,只有这样才能转变长久以来教师的教学惯性思维和学生落后的学习方式,将课程设计的改革思想精髓贯穿于教学管理与教学活动中,是制订好课程计划的关键。
(3)要结合学校办学传统与优势特色,紧跟国际医学教育改革发展趋势,选择合适的课程设置模式并制订相应的课程教学目标与基本要求。应积极开展纵向或(和)横向综合的课程改革,将课程教学内容进行融通整合。课程计划必须体现加强基础、培养能力、注重素质和发展个性的原则,课程设置应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并确定两者之间的合理比例。
(4)课程计划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政策,加强与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有效衔接,并使毕业生具备接受和获取继续医学教育的能力。(https://www.daowen.com)
(二)教学要求
医学院校必须积极开展以“学生为中心”和以“自主学习”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方式与教学方法改革,注重批判性思维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关注沟通与协作意识的养成。教学方法包括教与学的方法,鼓励应用引导式、问题式、交互式等模式。在进入生物医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教学阶段,鼓励采取小班、小组方式教学。
(三)课程计划管理
(1)综合大学医学院必须有专门的职能机构负责课程计划管理,在综合大学总体办学思路、办学理念框架下,来组织医学课程计划制订操作、信息意见反馈、规划调整等具体工作,主持课程计划的实施。课程计划的制订须经医学教学委员会、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2)课程计划管理必须尊重教师、学生和其他利益方代表的意见。课程计划的制订,需要在各学院学科专家、骨干教师及有关用人单位审核与指导的基础上完成,制订过程要充分尊重和征求相关利益方的意见与建议。课程计划制订后,应要求相关学院组织教师向学生进行讲解与分析,细致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取得学生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