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机制构建
(一)教学评价组织体系
构建学校、学部、学院包括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内的三级教学评价组织体系,加强各种教学信息采集,做出综合分析,及时反馈、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告知有关人员。
1.教学委员会
本科教学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统一组织落实和协调处理全校全日制本科教学活动,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并向学校领导提供咨询意见,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和上级文件精神,讨论决定本科教学改革和研究方面的有关事项。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本科专业建设、本科教学改革、本科生教学管理和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等。
2.教学督导委员会
教学督导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对全校本科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各环节各领域进行全方位督查、评估、监控与指导;检查各学院(部)及教师、学生贯彻落实学校各项教学政策、执行学校教学规章制度等方面情况。学部教学督导组主要职责是协助学部领导检查、督促各学院的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及时将情况通报学部领导及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并与有关人员沟通信息。
3.学生教学信息员
学生教学信息员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整理学校本科教学与管理领域的情况,收集整理学生、教师对本科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桥梁作用。
(二)教学评价的质量标准
1.教学计划的质量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了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与基本培养要求、学制与学习年限、课程设置等,对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知识目标、技能目标等均有明确的质量标准与要求。
2.教学过程的质量标准
每门课程均制定了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临床见习有见习指导,临床实习有实习大纲。学校针对教师教学、学生考试、试卷库建设等各个教学环节制定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与要求,使整个教学过程有章可循,使教学评价有尺度可依。
3.教学结果的质量标准
本科生毕业资格与条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明确了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的条件与要求,明确了医学长学制学生学位授予的条件与要求。(https://www.daowen.com)
(三)教学评价的实施
1.听课评课制度
实施领导、同行、督导听课制度和观摩教学制度,每学期坚持安排学部领导参加新学期第一节课的听课,监督检查新学期教学秩序。开展观摩教学活动,要求学院每学期安排观摩教学,学部组织督导专家检查督促,并指导点评。成立质量工程委员会,重点对新开课、新教师、学生有反映的教师进行教学检查,并做出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与教师绩效分配挂钩。
2.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重视教学评价中学生参与的作用。可以在相应的教学班组中按一定比例聘任学生教学信息员,定期收集“教学信息反馈表”,对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的信息及时向相关基层教学单位及相关教师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反馈及整改意见应及时汇总,并同时向有关学生反馈处理结果。
3.期中教学质量检查
每学期均组织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一般在第10周至第12周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前均制订教学质量检查计划,明确具体检查活动安排,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要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情况与问题,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形成总结报学校教务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形式一般为听课评课、座谈会、检查教学档案等。医学部每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均安排学生、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学反馈意见,特别强调反馈问题要具体,以利于整改有针对性,提高反馈的实效。将卓越医师教改班、全英语教改班等作为重点安排对象,广泛征求学生意见,讲解教学改革的思路和特点,取得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了解教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4.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
每学期或每个教学单元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网络测评,以合适的方式与途径公布各教学单位教师的测评结果,并将教师测评结果信息反馈给相应教学单位,要求对测评结果为一般、较差的教师进行面谈,分析原因,帮助其改进。
苏州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网络测评项目共10项,每项10分,总分100分(表7-1)。测评数据分5档统计:95分以上、90.01~95分、85.01~90分、80.01~85分、80分及以下,分别对应非常优秀、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学校教务部每学期会将教师测评结果信息反馈给各学院(部)。医学部每学期均以学院为单位整理测评结果并反馈给各学院教学院长,要求学院对测评结果不理想的教师安排面谈、了解情况,并结合平时听课、教学检查积累的相关信息,帮助不能较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分析症结,加强指导。
表7-1 苏州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网络测评项目

以不同的方式开展教师教学评价,如成立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委员会,聘请教学认真负责、学生反映好的教师担任教学质量工程委员会委员,采用随堂听课,随堂评价,及时反馈听课意见的形式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听课评价,评价结果与职称晋升、绩效奖励挂钩,使全体教师逐步形成了重视本科教学的良好氛围,保证了教学质量。
5.临床教学环节评价
建立教学行政查房制度,由各附属医院定期开展医院领导等行政人员参与的联合教学行政查房制度,检查学生出勤情况、教师带教情况;实施巡回教学制度,由医学部统一组织安排,每年对每个教学实习基地组织4次巡回教学,检查临床教学实习基地的实习情况,每次巡回教学均有临床专家参与,在教学实习基地开展示范教学查房,进行临床教学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