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
(一)
【基本案情】
谭某因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并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开具有关证明。谭某不服单位的决定,但既不申请劳动仲裁,又不办理失业登记。6个月后,因生活困难,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法定原因暂时失去职业时,国家和社会对其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项目。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要求的。本案例中,谭某在失业后的6个月内没有办理失业登记,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的条件,所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现在谭某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先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https://www.daowen.com)
(二)
【基本案情】
姚某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为6年,失业后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1年后再次失业。假设当地规定累计缴费满6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4个月,累计缴费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两个月,姚某再次失业可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是多少?
【法律分析】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姚某首次失业时应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实际领取2个月后重新就业,不再符合领取条件,停止领取时尚未领取的期限为12个月。姚某再次失业时,应可领取2个月,但加上尚未领取的12个月,共14个月,没有超过24个月,所以,姚某可以按照1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