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秋、战国至汉代的民间歌曲
我国的民歌有悠久的历史。从文献记载上看,春秋战国时期孔子编的《诗经》,是我国第一部乐歌总集。其中的《国风》,记录了周初至春秋中期(公元前11世纪~前6世纪)近五百年间15 国的民歌,地域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黄河流域的陕西、山西、河南、山东四省,以及长江流域的湖北北部和四川东部。这些民歌的内容,涉及到劳动、生活、阶级压迫、爱国情绪及乐观精神等方面。在古代文献中,还有这一时期我国南方江苏、浙江地区民歌的零散记录。而楚国(今湖南一带)的民歌,有一部分经楚国政治家、诗人屈原系统集中地加工整理,存留于《楚辞》的《九歌》中。《楚辞》中的其他作品,也多是屈原及其他文人依据楚国民间乐舞的形式而作。
汉代(公元前206~公元220年)的“相和歌”,既包括北方各地流传的原始民歌,也有根据民歌加工改编的艺术歌曲,还有在民歌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大型舞曲《大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