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时期

(二)隋、唐、五代时期

隋、唐时期是中国佛教宗派林立的全盛期,也是佛教文化的极盛时期,以及佛教发展中的中国化时期。由于隋、唐时期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外交及文化等方面的稳定与繁荣,外来文化特别是包括印度在内的西域文化的大量输入,促成了佛教音乐文化的吸收、融合与发展。这一历史时期,中国佛教及文化发展的主要标志为:以中国佛教为特点的宗派的产生与分立,如禅宗(始于南朝)、天台宗、三论宗、律宗、净土宗、法相宗、华严宗、密宗等。其次,是南北朝时期由于政局分割,而形成佛乐传播的局限与不统一。而隋、唐时期,为佛教清规、仪轨的统一运用及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如百丈山禅僧怀海(公元720~814年)集编的《百丈清规》,确立了禅宗的生活秩序,规定每日“朝参夕聚”;成为后世“朝暮课诵”之起源,并将法海寺道英寻觅的梁代“水陆”仪文,编入《水陆会》之名目。隋、唐时期,仪轨与佛事的发展与完善,还表现在不空(公元705~774)对《焰口仪轨经》与《施诸饿鬼饮食及水法》等典经的译出,选编成《瑜伽集要》,成为密宗修行的主要内容与密教音乐兴起的重要标志。

这一历史时期历代帝王及上层人士,大都信奉佛教。如隋文帝杨坚《公元581~604年在位)、唐太宗李世民(公元627~649在位)、玄宗李隆基(公元712~755年在位)等唐代20个皇帝,除唐武宗外,个个信奉佛教。他们无论在寺院建置、经典的置办以及佛经的翻译、佛教礼仪与文化的提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为这一历史时期佛教音乐文化的倡导者、支持者与传播者,对佛教音乐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封建统治者充分利用儒学治世、佛学治心、道教养身的不同功能,促进了儒、释、道三教合一。唐代,佛教终于与中国本土文化融为一体,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形成了宋明理学的雏形。由于南北朝时期,佛教音乐已经逐步从寺院走向宫廷和民间,为隋、唐时期佛教音乐的普及与大众化,起到了重要的铺垫作用。

隋、唐时期佛教的传播与佛乐演奏已经形成极为密切的关系。唐代的佛教音乐,由于佛教的通俗化与唐代俗乐之兴盛,而促使其走上民族化、世俗化的道路,并对后世的佛曲产生深远的影响。佛乐在齐、梁间定型为清商乐,隋、唐间改为“法曲”,成为唐代“乐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演奏的佛乐,曲目已很丰富,内涵亦较广泛,《赤日桃李花》和《霓裳羽衣曲》等就是“法曲”中的著名乐曲。任二北在《敦煌曲校录》中,列有佛曲曲目284首。南卓的《羯鼓录》中,亦载有《九仙道曲》、《卢舍那仙曲》等10首唐代“诸佛调曲”,在他所记33首“食曲”中,亦有不少佛曲,如《阿弥罗众僧曲》、《娑婆阿弥陀》,等等。宋陈旸《乐书》卷159引唐乐府曲调有《普光佛曲》、《弥勒佛曲》、《日明光佛曲》、《大威德佛曲》、《如来藏佛曲》、《药师琉璃光佛曲》、《无威感德佛曲》、《龟兹佛曲》、《释迦牟尼佛曲》、《宝花步佛曲》、《观法会佛曲》、《帝释幢佛曲》、《妙花佛曲》、《无光意佛曲》、《阿弥陀佛曲》、《弥勒佛曲》、《观音佛曲》、《永宁佛曲》、《文德佛曲》、《婆罗树佛曲》、《迁星佛曲》等多首。保存在敦煌经卷中的佛曲有《悉昙颂》、《五更转》等。这些佛曲,已经成为中国传统音乐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