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唱音乐界定

一、说唱音乐界定

说唱音乐是一个民间音乐门类。说唱音乐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一种集文学、音乐、表演三位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文体上韵散间用,叙事与代言相结合;表演上讲述故事与模拟人物相结合(艺人称“跳进跳出”、“一人多角”);音乐上突出叙事性,具有独特的语言型旋律,是民间音乐中与语言结合最密切、最大众化的一种表演艺术形式。

说唱音乐与其他的民间艺术门类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从本质特征来看又有着相对明确的分界。仅从说唱音乐与民歌的比较和说唱音乐与戏曲音乐的比较就可清楚地体现。

说唱音乐与民歌的不同体现在,民歌一般是歌者自身情感的表达,它最初并不是表演艺术,它是歌者喜怒哀乐情感的自我抒发,或是劳动者在劳动中为协调动作鼓舞干劲减轻疲劳而唱的,所以民歌大多数篇幅相对短小,歌词一般言简意赅,常用比兴手法,歌词比较富有诗意。音乐上突出抒情性,表现在旋律上一般比较优美,富于歌唱性,曲调新鲜活泼,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民歌主要出自劳动人民,它不受任何约束,从歌词到曲调一般都比较自由,较少固定的程式。

说唱音乐与民歌不同,它是艺人讲唱故事的一种形式,属于表演艺术,艺人一般都以此为谋生手段。说唱音乐的作品一般篇幅比民歌长大,散说之外的唱词不像民歌那样言简意贼,而是一种白描式的口语化叙述,唱词中对情节的描绘要尽量细致,时间、地点、人物及环境交待得清楚具体。此外说唱音乐的唱词在韵辙平仄上都有一定的要求。在音乐上说唱音乐主要是叙述性唱腔,音乐和语言结合得很紧,大多数说唱音乐曲种都有独立的“念诵性”唱腔,如京韵大鼓中的“平腔”、山东琴书中的“垛子板”、天津时调中的“数子”、河南坠子中的“平腔”等。这些念诵性唱腔的共同特点是字多腔少,一般无拖腔,节奏规整,旋律性不强,音调几乎是语言稍加升华,四声稍加夸张。这些唱腔用于叙事能很清楚地交待情节和表现人物。这种念诵性唱腔作为说与唱的结合常表现为半说半唱,成为说唱音乐中大量的独具风格的唱腔。此外,从事说唱音乐的艺人在传承过程中也积累了许多经验,形成了一些程式,如在创腔上的“按字行腔”,音乐结构上的“曲牌联缀”和“板腔化”等。此外在演唱、伴奏及发音吐字上都有一定的说法,这些都是与民歌不同的。

说唱音乐与戏曲音乐的不同,首先是与戏曲在表现方法上的差异,说唱音乐以叙事和代言相结合,即以第三人称为主的第三人称与第一人称相结合的表现方法;而戏曲则是演员直接扮演角色的第一人称表现方法,戏曲情节的开展主要靠人物的对白(唱)、独白(唱)和形体动作。

说唱音乐的表现方法在民间音乐中独具特色,它是由一两个演员运用语言和音乐模拟多种人物来叙述故事的形式,要模拟书中人物的口吻、姿态和性格,把书中人物的音容笑貌准确生动地刻画出来。书中人物不止一两个时,演员就得模拟多种角色,唱到张三就是张三,唱到李四就是李四。所以从事说唱艺术的演员就不能像戏曲演员一样进入角色,而只能是“跳进跳出”,大量的情节要靠叙述。如苏州弹词的唱本上常标有“官白”“私白”“咕白”和“表白”等,其中“官白”为人物的对话,“私白”为人物的内心独白,“咕白”为人物的自言自语,而“表白”则是表演者的客观叙述。弹词界把这种“起角色”的方法与戏曲角色扮演的方法比作:“演戏是现身中的说法,而弹词是说法中的现身。”

此外,说唱音乐不像戏曲音乐那样具有许多戏剧性的唱腔,戏曲音乐发展得比说唱音乐完备,它的结构及各种程式都比说唱音乐复杂严谨,这是由于戏曲音乐的任务是要塑造人物和表现戏剧性矛盾冲突,而说唱音乐主要是讲唱故事而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