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行法事
佛教的修行法事,是指僧尼依佛教教义所进行的自我修持活动。内容包括戒、定、慧三个方面。戒,通过修行达到佛教行为道德方面规范戒律的要求;定,通过修行达到佛教的智慧或功德与神通;慧,通过修行达到通达事理、决断疑念,并取得决断性认识的理念与精神,亦泛指智慧。从对戒、定、慧的修行扩而为之三十七道品[1]。
1.朝暮课诵[2]
佛教经常性的修行法事活动项目为每日必行的朝暮课诵(又叫早晚功课、早晚课诵、二时功课),它是佛教最基本、最普遍的法事仪轨。
朝暮课诵乃“以音声作佛事”。禅宗祖师有言:“悟道与否,听声即知。”《大日经义释》亦曰:“歌咏,皆是真言。”《正法念经》又言:“山毂旷野,多有迦陵频伽,出妙声音,若天若人,紧那罗(音乐天神)无能及者。”美妙和谐之佛音,使人听后受到启示与感化,促生精进心与菩萨心。
“以音声作佛事”对佛教哲理教义在信徒中的确立与传播有重要的意义。故,历来许多佛学典籍中,多有对朝暮课诵修行之规范与要求。《长阿含经》曰:“有音声五种,清净乃命梵声。何等为五? 一者其音正直,二者其音和雅,三者其音清澈,四者其音深满,五者周遍远闻。”《高僧传·经师篇》中要求音声唱诵要“壮而不猛,凝而不滞,弱而不野,刚而不悦,清而不扰,浊而不蔽。”其佛乐音声在美学上的品味是清静、平和、深沉、肃静、淡雅。
佛教朝暮课诵唱诵的韵曲它历经唐宋以来无数高僧大德的传承实证以撰集、修订、充实而逐渐定型,成为十方丛林法定的必修课。但由于中国佛教音乐流传历史久远,地域广阔,宗派林立,历代均未形成全国大一统的佛乐唱诵曲诵。除经文上的选择与差异外,即使是演唱同一首曲牌,在演唱风格上亦会产生历时性的、地域性的、派别性的差异。
据清代所辑《禅门日诵》(道光二年、三年序,公元1822、1823 年)所载经文[3],其朝暮课诵所讽诵的经文顺序是:
朝时课诵:①楞严咒;[4]大悲咒;③十小咒(逢纪念节日,则在十小咒后加普庵咒);④心经;⑤普回向起佛偈;⑥华严文;⑦发愿文;⑧三皈依。
暮时课诵:①弥陀经;②礼佛忏悔文;③蒙山施食仪;④净土文;⑤西方发愿文;⑥警众偈;⑦三皈依。
据1995年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编辑出版的《朝暮课诵规范谱本》所辑曲目,朝时课诵的韵曲有《宝鼎香赞》、《波罗蜜多三称》、《祝愿偈》、《普贤十大愿王》、《三皈依》、《韦驮赞》6曲;暮时课诵的韵曲有《蒙山施食仪·赞佛偈》、《圣号》、《普贤警众偈》、《伽蓝赞》、《戒定真香》5曲。
朝暮课诵的内容一般是固定的,但每逢初一、十五及佛教节日,内容会相应的有所增删。
2.其他修行法事
佛教的修行法事,除朝暮课诵外,经常进行的修行佛事还有:十斋日:规定在家信徒每月有10天实行“八斋戒”②,据《地藏本愿经》等载,这10天是每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卅日。在这10 天内,信徒要在家斋戒、念经。
六斋日:规定每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卅日为斋戒。
四斋日:《百丈清规》卷1规定,每月“月旦、月望、初八、二十三、四斋日。”一般以每月一日、八日、十五日、二十三日4天为“四斋日”。
说戒:出家僧尼每半月(十五日或二十九、卅日)集会一次,专诵戒律,给犯戒者以说过悔改的机会。以后产生了忏悔文、忏仪等一类著述,遂成为专以脱罪祈福为目的的一种佛教仪式。
打七:禅宗信徒每年冬天进行的参禅活动,从阴历十月十五日起至十二月八日止,共49天;净土宗教“打念佛七”,即敲击木鱼与磬,口念“阿弥陀佛”,其49天的佛事无定日,随时均可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