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3·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买卖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首先应当明确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如果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不明确,以后谁应当履行义务,以及向谁履行义务,谁应当享受合同权利,也就可能不清楚,买卖合同的履行就有可能出问题。该条款是指自然人的姓名、住所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自然人的姓名指经过户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正式用名,一般为其身份证上的用名。自然人的住所是指自然人长期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处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是指经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名称,如果是公司,则必须以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是指它们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https://www.daowen.com)

该条款在买卖合同中,一般是在“合同当事人”中列明。在法人为合同当事人的情况下,除列明法人的名称、住所外,还应明确法定代表人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