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意义
2026年02月25日
1·1·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意义
在买卖实践中,尽管当事人在很多情况下往往忽视对所有权转移这一重要问题作出明确的约定,但它确是买卖合同的一个核心问题。标的物的所有权何时起由出卖人转移于买受人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例如诉权和保险利益的归属以及买卖双方针对标的物所能采取的救济措施等。在有些国家,所有权转移还可能关系到标的物风险责任的承担。具体而言,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会导致以下几个不容忽视的法律后果:
(1)如果有第三人针对标的物进行了损害或损失其价值的行为,那么出卖人和买受人谁享有起诉权,则取决于谁拥有对标的物的所有权;
(2)假设出卖人在买卖过程中破产,如果货物的所有权已转至买受人的手中,虽然出卖人仍占有货物,则买受人的合法所有权可以对抗出卖人的清算人。同样,如果买受人在买卖过程中破产,出卖人在交付货物时保留着所有权,则虽然买受人占有货物,但出卖人的合法所有权可以对抗买受人的清算人;
(3)自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起,即使买受人尚未向出卖人支付货款,他也可以合法地将货物转售给第三人;(https://www.daowen.com)
(4)一般而言,在所有权已经由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的情况下,出卖人便由此获得追索价金的诉权;
(5)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决定着买卖双方中哪一方对货物有可保利益,进而有权就货物投保。[1]
(6)如果一国合同法采用风险随所有权转移原则,那么在标的物买卖过程中,如果标的物因某种事故而灭失,所有权的转移就决定着损失由何方当事人承担。则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标的物意外灭失或毁损的风险将随着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由买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