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要约与发盘的比较

1·4·要约与发盘的比较

要约在我国外贸实务中一般称为发盘。在法律上,要约有可撤销的要约和不可撤销的要约之分,在外贸实务中也有虚盘和实盘之别。但是,要约和发盘实际上是不同的,它们之间不仅仅是名称上的区别,在内容上也不相同。因此,为更全面地理解和掌握有关要约的含义,有必要对要约和发盘进行比较。

1·4·1·可撤销的要约与虚盘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可撤销的要约仍然是一项有效的要约,而虚盘则只是一项要约邀请,它不是一项有效的要约;其次,可撤销的要约表明了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确切意图,即一旦要约被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就愿意受其约束,虚盘则是有保留地希望按照一定的交易条件达成交易的意思表示。因此,虚盘中往往都有保留条件,如“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以我方董事长最后签字为准”等。这样,对方对虚盘的接受就不能导致买卖合同的成立。最后,可撤销的要约内容十分确定,至少包含了货物的名称、价格和数量三项内容,而虚盘的内容则一般不明确或不肯定,在虚盘中常使用“参考价”、“数量视我方供货可能”等不明确的条款。(https://www.daowen.com)

1·4·2·不可撤销的要约与实盘的区别

不可撤销的要约和实盘都要求内容必须确定。至于什么是内容明确,不可撤销的要约和实盘各自的要求是有所不同的。根据公约的规定,一项要约只要包含了货物的名称、价格和数量就是内容十分确定的。但在我国的外贸实践中,构成实盘的要求更高一些,一般要具备标的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交货期和支付方式等更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