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道的境域化
《春秋繁露》把境域的核心标志为“道化”,即用儒家的“中和”来统领整个道论。
董仲舒的“循天之道”,从“中春”“中秋”之位找到“中和”的时空点。他说:“天有两和以成二中。岁立其中,用之无穷。是北方之中用合阴,而物始动于下;南方之中用合阳,而养始美于上。其动于下者,不得东方之和不能生,中春是也;其养于上者,不得西方之和不能成,中秋是也。然则天地之美恶,在两和之处。二中之所来归,而遂其为也。是故东方生而西方成,东方和生北方之所起;而西方和成南方之所养长。起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生;养长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成。成于和,生必和也;始于中,止必中也。中者,天地之所终始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中者,天地之美达理也,圣人之所保守也。” (16)
这是典型的阴阳五行思路,把诸子在思想发生阶段有意无意形成的核心主题——天道,用更为有质感的“中和”来表述,其中“南北两中”和“东西两和”的契合极富精神意味。从中可看出,道的境域化不是简单的具体化,而是阴阳五行化,作为有“量度”意味的“中”(“中者,天地之所终始也”)时刻都要与富有动感的“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神会才能成其“中”,“和”也只有落实到有一定可把握的度才能成其道。
“中”与“和”在道之度内各侧显出不同的重点,从东西方“生养”关系看,可以用“中”来体现,即:“天地之经,至东方之中,而所生大养;至西方之中,而所养大成。一岁四起,业而必于中。” (17) 但是“中之所为,而必就于和”,“和”在度内一直起着更关键的作用,所以说:“和其要也。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其气最良,物之所生也。诚择其和者,以为大得天地之奉也。” (18) 董仲舒对“中和”的反面,也用极具境域式的发生来表达,他说:“阳之行,始于北方之中,而止于南方之中;阴之行,始于南方之中,而止于北方之中。阴阳之道不同。” (19) 即出现了阴阳在南北之行中的错位——“不中”,在此,“不和”是从精神意念上顺带而出 (20) 。面对“不中”“不和”,天地有“兼功”之能:“天地之制也,兼和与不和、中与不中……中者,天之用也;和者,天之功也。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 (21) 既如此,“中和”就起码能展开两个层次,在最终的“天道美于和”的总趋势之下,又有“中和”与“不中不和”的相反两面。第一层面的“中和”可以看作与道同一精神等级的表达,其所表达出的“天道美于和”之中可直接悟出的美本身即可当作大美。“中和之美”在儒家思想中有很多体现。《论语》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 (22) 这是明确的对于中和美的表述。此外,“兴”“观”“群”“怨”等范畴及“尽善尽美”“文质彬彬”“绘事后素”等命题的提出,成为支撑中国伦理美学的一大支柱;就诗歌而言,则是要求“温柔敦厚,怨而不怒”“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文质彬彬”“形神兼备”“发纤秾与简古,寄至味与淡泊”“境与意会”“情往似赠,兴来如答”等,也完全符合“中和之美”。第二层面的“中和”及其反面则可以看作道的次一级——分了阴阳的表达,由阴阳扶助而烘出的美有了一定的痕迹,即可当作小美。这种阴阳调协、刚柔相济的和谐状态,《乐记》从音乐对人身心影响的角度也有生动的表达,即:“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四畅交于中而发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也。” (23) 由阴阳推及五行,五行中以土为“中和”的位次,土可以联系到土地、大地,“地(土)之五行,所以生殖也” (24) ,由于地可以滋生万物且蕃盛不已,五行之中土自然也成为生生不息之美的发生处。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土色为黄,黄帝属土德,黄色为尊贵之色,《周易》坤卦六五爻辞有“黄裳,元吉”之说,由此,帝王身着黄色的龙袍,与其管辖之下的黄土地相烘托,又能生发出一种伟岸而尊显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