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荒与环境救治

第三节 灾荒与环境救治

两汉历时四百余年,其间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极为频繁,单从几本主要的史籍(《史记》《汉书》《后汉书》等)统计,高达375次之多(包括秦代)。其中旱灾81次,水灾76次,地震68次,雨雹35次,风灾29次,蝗灾50次,饥荒14次,疫灾13次,霜雪9次。 (45) 发生自然灾害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自然本身,二是社会方面影响的结果,合称为“天灾人祸”。相比之下,自然是导致灾难的主要因素。在传统农业社会人们技术水平不高,对自然的影响力较小,引发自然灾害的能力也就不大。整体上可以说自然灾害还是自然运动的自然现象。虽如此,也不能就此忽略人为因素在当中所起的作用。特别是在自然灾害发生以后人们如何应对,最能充分说明其生活的社会机制与灾变的关系。

中国气候史上两汉时期曾发生一次重大的气候变化,就是从汉初就开始的从暖向寒的突变,由此引发了降水量的剧烈变动,其直接结果即是爆发了多次水灾和旱灾,这种灾害可以认为是纯粹自然原因。此外,这一时期的灾害原因也可归入自然本身的一个现象是频繁的太阳黑子活动,据《汉书·五行志》所记,汉元帝永光二年(前42年)就出现“日黑居仄,大如弹丸”;河平元年(前28年),“日出黄,有黑气大如钱,居日中央”。太阳黑子发生前后,会伴有水、旱、大风、春霜、夏冰、地震等灾异发生。如公元前28年黑子发生时,其先后就有系列灾害的出现,《汉书·成帝纪》记下了这些相关的事件。之前有:“十二月,是日大风……郡国被灾什四以上,毋收田租”(前32年);“夏大旱”(前31年)。之后又有:“春二月丙戌,犍为地震山崩”(前26年);“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并……勿苛留”(前23年)。现代科学指出,太阳黑子活动确实会对地球的生态产生作用,古人虽也注意到了这种天象与人间灾害的联系,其解释却使用了巫术式的类比思维,他们把太阳的异常附会成人间作恶的显像,对结果的理解偏向于道德的报复逻辑,意在告诫当权者须道德自律。这种观点只对相信的人的心理产生作用,并不能解释太阳黑子与地球上灾害发生的因果关系。在自然灾害发生以后,会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可以当成是自然灾害的延伸。单从社会方面引起灾荒的原因看,主要有大兴土木、苛捐杂税和发动战争等人类活动,农业生产技术的低下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导致灾荒。

在大多数情况下,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有着复杂的社会和自然原因,灾害频繁出现又往往遭遇严重的社会冲突,两者相互催发,导致了政治文明、社会经济的巨大倒退,这种现象,在两汉时期有两次典型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