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政论与环境美化
随着对环境认识和生活过程的习惯性重复,古人自然地以为有一种永不改变的模式,故而试图以简约的条文方式将之固化和细化,使之得到普及。为了强调其重要性和有效性,甚至不惜动用发布政令的途径来加以实施,这种做法集中表现在“月令”的制定和实施中。“月令”的称呼最早出现在《礼记·月令》 (1) 中,但以这种体裁来规范世人的行为方式至今能找到的最早文典是《夏小正》,相近的文字还见于《吕氏春秋》十二纪和《淮南子·时则训》。“月令”是指在一年中按顺序规定每月人们该做的事,有的月令甚至以节气作为时间单位来规划,使整个事情变得更为精细。有人把“月令”当作月历看,也有人认为是农书,如从“月令”的整体效应看,它的意义更为丰富。为了说明人们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它潜在的基本思路是从天象、物候说起,以自然环境始终如一的节律来为“非得如此”立论,当中夹杂阴阳五行学说使得整套说辞披上神秘的外衣,但由于这种深入人心的思维习惯具有权威性,不但不会令人生畏,反而显得更有说服力。源于传统以农事为主的生存方式,月令虽涉及狩猎、蚕桑、养马甚至商业等诸多活动,但这些事件都围绕着农业生产进行。据于此,上至天子、百官,下及黎民大众,都必须在维护农耕的基础上配以相应的起居、礼仪、祭祀活动,并以法令、戒条加以强制执行。整个实施过程引起一个系统的环境效应,其有序化蕴含了某种对生态思想的认知,特别是在对外在自然的认识方面规定了很多保护措施,相比于其他文化表述,类似写明在特定的时令中人们不能随意砍伐和屠杀的条文极易引起人们的关注,在整个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凡是与保护自然相关的说辞,人们自然地会从“月令”有关的问题域中去获得,说明此等问题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有其可行的基础,以政令形式来加以施行,又说明必定是引起统治者重视且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两汉时期明确与“月令”相关的事件是西汉王莽时期颁布的《四时月令诏条》和东汉时期崔寔所著的《四民月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