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情性聚居处
在对自然山水的审美中,一批士人有了共同的趣味,他们往往聚集在某一适合其特殊爱好的风景名胜,抒千古之幽情,浇心中之块垒,一些地点或景物成为他们固定的审美对象,引发的情感也有一定的迹象可寻。建安之时,依附于权力组织(曹氏集团)的邺下文人就开创了此类活动的先河。 (29) 正始年间,以阮籍、嵇康为首的名士们常常畅饮于竹林之中,时人称“竹林七贤”。《任诞》第1则记载:“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邪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 (30) “竹林”,并非指某一地名,“七贤”也未必是七人。陈寅恪就认为此称号是东晋人受佛教“格义”学风影响,取释迦牟尼说佛法的“竹林精舍”之名,附会《论语》“作者七人”之事数而成,并非历史实录。也有学者通过考察,主张实有此地,它在河内山阳(今河南省修武县云台山百家岩一带),处于邺至洛阳之间,自古至今都生长竹子,魏晋之际为达官贵人的庄园别墅区,属政治敏感地区,竹林之游发生于此地更易引人注目。 (31) 从历史的传播来看,“竹林七贤”的意义远远超过地名、人数之争,人们的关注点主要在于它所表达的文化含义,阮籍的穷途之哭、嵇康的刚肠嫉恶、王戎的悲情动天、刘伶的嗜酒等行为,已被人们提升为追求个性自由的符号。
西晋元康年间,潘岳、石崇等“二十四友”受权臣贾谧庇护,集于金谷园,《品藻》第57则,刘孝标注引石崇《金谷诗叙》云:
时征西大将军祭酒王诩当还长安,余与众贤共往涧中,昼夜游宴,屡迁其坐,或登高临下,或列坐水滨。时琴瑟笙筑,合载车中,道路并作;及住,令与鼓吹递奏。遂各赋诗以叙中怀,或不能者,罚酒三斗。感性命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故具列时人官号,姓名、年纪、又写诗着后。
园内“有清泉茂林、众果竹柏、药草之属,金田十顷、羊二百口,鸡猪鹅鸭之类,莫不毕备” (32) 。这些士人作乐宴饮,赏景赋诗,为一时之盛。
随着风气日炽,士人集结更倾向于个人志同道合的方式。如洛水之畔,就曾是一批名士宴游之地:“诸名士共至洛水戏,还,乐令问王夷甫曰:‘今日戏,乐乎?’王曰:‘裴仆射善谈名理,混混有雅致;张茂先论《史》《汉》,靡靡可听;我与王安丰说延陵,子房亦超超玄着。’” (33) 这些名士在游玩中谈论学问名理,尽显人生风采。
会稽郡在当时也是文人们的聚会中心,《晋书·王羲之传》记载:“会稽有佳山水,名士多居之,谢安未仕时亦居焉。孙绰、许询、李充、支遁等皆以文义冠世,并筑室东山,与羲之同好。”聚居于会稽山的文人大多士族出身,衣食无忧,“以文义冠世”,具有极高的文化素养,他们闲暇日子多以集会作诗、欣赏美景为主,在自然山水中获得各种心灵的满足。著名的兰亭之会,地点就在会稽山阴郊外的兰亭。《企羡》第3则注引王羲之《临河叙》: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莫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娱目驰怀,信可乐也。虽无丝竹管弦之盛,—觞、—咏,亦足以畅叙幽情矣。 (34)
与金谷相比,兰亭要素雅幽静的多,也不像金谷名士那样把对生命的珍惜之情寄于音乐美酒,而是将其移入山水草木,在自然中畅叙幽情,在山水审美中完成对生命的体认。
除了集聚地,一些自然物象也逐渐成为士人固定的审美对象,它们积淀了很多文化内涵,成为生存品格的象征。这些物象主要有:
1. 竹
《世说新语》中“竹”有不同含义。首先,它的基本意思指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植物,如《任诞》第41则记载:罗友跟随桓温平定蜀城,记下当地“内外道陌广狭,植种果竹多少”。《政事》第16则和《捷悟》第4则分别有关于陶侃、曹操将剩余的竹料重新利用的记载。其次,在生产中,竹子被制作成了“竹钉”“竹篙”“竹柙楯”等实用工具。在娱乐中,竹竿被儿童当作“竹马”骑,如:“帝曰:‘卿故复忆竹马之好不?’”(《方正》第10则)又如:“少时与渊源共骑竹马。”(《品藻》第38则)再其次,竹子在音乐中被制成箫笛之类的管乐,称为“丝竹”。如:“正赖丝竹陶写。”(《言语》第61则)又如:“嵇侍中善于丝竹。”(《方正》第17则)
魏晋时期,竹被提升为重要的人文意象,主要是“竹林七贤”的出现,作为语词的“竹林”(或“林下”)在《世说新语》中甚至可以用来指代“七贤”,如:“谢遏诸人共道‘竹林’优劣。”(《品藻》第71则)“林下诸贤,各有俊才子。”(《赏誉》第29则)在《贤媛》第30则中,“林下”成了一种评判王凝之妻谢道韫是否有风貌的标准,称她为“神情散朗,故有林下风气”。
魏晋名士中将爱竹发挥到极致的是王子猷,在《世说新语》中竟有多处事例记叙他的相关表现。第一例,暂寄人空宅,竟也要种竹,遭人质询,说出千古名言:“何可一日无此君?”(《任诞》第46则)第二例,过吴中,见一士大夫家有好竹,径造竹下,忘记了谒见一事(《简傲》第16则)。第三例,因竹而爱笛子,令人请素不相识的笛子名家桓子野吹奏三调,两人自始至终不交一言(《任诞》第49则)。三件事都凸显了“竹痴”王子猷的魏晋风度,他的行为颠覆了一般做人的常识,不符合伦常之理,可却能彰显人性的魅力。
从上可见,竹为人所重视,除了它的材质的实用性,更重要在于它在外在环境中的生长姿态。作为自然物象,竹挺拔修长,四季青翠,傲雪凌霜,常常被人们与君子孤高清雅、刚正不阿的人格相提并论,竹的风韵成了人的品质象征。气度不凡的魏晋名士走进竹林,人竹合一,也是一景,这大大地丰富了环境审美的内涵。
2. 松
“松、竹、梅”在中国文化中是最重要的喻君子的自然物象。“梅”在《世说新语》还没有成为引人注目的对象,可“松” (35) 与竹一样,也是《世说新语》中出现频率很高为人所称道的自然对象。它的意义来源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来自儒家“比德”传统。《论语》的“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最早以松柏的耐寒来比喻做人道德的坚韧。这种类型又有两种表现方式:
一是他喻,如山涛称“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 (36) 。庾子嵩目和峤“森森如千丈松,虽磊砢有节目,施之大厦,有栋梁之用”(《赏誉》第15则)。再如有人品评张威伯为“岁寒之茂松,幽夜之逸光”(《赏誉》第20则)。这三例皆是以松喻人,从松自然形态的四季葱茏、刚直挺拔引申为对人的赞美。
二是自喻,《言语》第57则中顾悦用“松柏之质,经霜弥茂”来为自己早生华发辩解。在《方正》第2则中,宗世林以“松柏之志犹存”来对抗曹操的霸道。又如《方正》第24则中,陆玩以“培塿无松柏”来表达不愿屈身于王导的联姻。以上三例中以“松”喻己,都显示出魏晋名士鲜明的个体意识。
第二类是魏晋的审美品评。魏晋在人物品藻中创造性阐发出“松下风”意象,将松的挺拔与风的清爽结合起来,动静结合,刚柔相济,给人一种高雅飘逸的美感。如世目李元礼“谡谡如劲松下风”(《赏誉》第2则)。又如刘尹云:“人想王荆产佳,此想长松下当有清风耳。”(《言语》第67则)
“松下风”这一审美意象除了对以往只重“比德”评品的突破,还冲击了对松柏的刻板印象。夏商周三代,松柏用于天子诸侯墓葬,清惠士奇《礼说·春官二》云:“天子树松,诸侯树柏。”到了汉魏六朝时期,等级礼制被打破,民间墓地也开始普遍种植松柏。汉乐府有:“遥看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十五从军征》)《古诗十九首》有:“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青青陵上柏》)“驱车上东门,遥望郭北墓。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驱车上东门》)“古墓犁为田,松柏摧为薪。”(《去者日以疏》)墓地植松柏,着实会产生一种庄严肃穆的氛围,同时也把松柏这一形象与生死问题联系在一起。“松柏摧为薪”重点就在于借松柏的长青却也躲不开被毁为柴薪的命运,蕴含着对生命无常的无限感慨。
在一般人的理解中,松柏代表死亡,有晦气,不可靠近。可魏晋名士毫无顾忌,《世说新语》记载孙绰“斋前种一株松,恒自手雍治之”(《言语》第84则)。又记张湛“好于斋前种松柏”(《任诞》第43则)。世人评张湛这一行为就是“张屋下陈尸”,明显把“松”与“尸体”等同。
至此,可以看出,如把“松下风”与“墓地树”连在一起会给人的心理产生何等的反差效应,可在魏晋时期,士人已能容纳两者的差异。
《伤逝》第5则:“有人哭和长舆曰:‘峨峨若千丈松崩。’”其中,千丈松倒下来这一意象甚至具有在三种意义,它除了表示死亡,还把松的德性含义和巍峨姿态赋予了名士和峤(字长舆)。此类悲情审美,正是乱世中孤苦心灵的真实写照。
3. 玉
以玉比人或喻人的说法早在《诗经》中就出现了。《秦风·小戎》:“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秦风》中还有:“何以赠之,琼瑰玉佩。”《大雅·民劳》:“王欲玉女。”此后荀子、刘向用玉来比喻君子,称:“夫玉者,君子比德焉。” (37) 在他们看来,玉之美可比君子之仁、智、义、勇、情、辞。玉本属石,即土,其德性主要为仁,可其形态又极富灵性,在比附中较为固定地指向那种奠基在仁厚之上内外皆秀的一类人。《世说新语》受此类“比德”习惯的影响,也出现很多以玉喻人的例子,如:“王戎目山巨源:‘如璞玉浑金,人皆钦其宝,莫知名其器。’”“骠骑王武子是卫玠之舅,俊爽有风姿。见玠,辄叹曰:‘珠玉在侧,觉我形秽。’”“王大将军称太尉外众人中,似珠玉在瓦石间。”这些以玉比人的说法,充分利用了玉温润高洁的自然品相,以之评人,或称赞人的才干本领,或赞其心地纯洁,进一步固化了作为自然物的玉在品藻人物方面的符号意义。由于魏晋士人比前人具有更大的自由思想空间,以玉喻人不再局限于两者之间的德性比附,而是关注到了风姿仪态方面的相互映衬,开拓了对人和玉审美的维度。
此外,在《世说新语》中,日月、霞电、清风等也常用来评判人物, (38) 但相对于松、竹、玉来说,意义没那么丰富,从后代的传承看,也没那么流行。
一系列以物喻人的符号的确立和固化,形成了一道文化景观。从人的维度看,有了自然物的对位延伸,无形中增强了人的评议、赏识内涵;从物的维度看,有了文化的附加训练,对其观赏时人们自然更容易形成某种环境效应,从而也就有了属于这一文化特定的标志。符号化不专属物或人,但它起到了更容易联络两者的中介作用,为形成特定品类的环境氛围提供了方便。
(1) 楼宇烈校释:《王弼集校释》(上),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10页。
(2) 《易传·系辞》韩康伯注引王弼《大衍义》。
(3) 楼宇烈校释:《王弼集校释》(上),第95页。
(4) 同上。
(5) 人们所敬仰的人格神,与道一样也要服从于自然,王弼说:“神不害自然也。物守自然,则神无所加。神无所加,则不知神之为神也。”(《老子》第六十章王弼注)
(6) 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下册),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193页。
(7) 王弼在注《周易》时,也是多处谈到崇尚朴素自然的看法,比如“履道恶华”“履道尚缣”“饰终反素”等。
(8) 《庄子·德充符》即主张圣人“无人之情”。
(9) 《魏志·钟会传》注引何劭《王弼传》。
(10) 在先秦,与“言不尽意”意思相同的表达见于《庄子·天道》,文中说:“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又说:“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焉。”但都不如《易传》的意思明确简要。
(11) 楼宇烈校释:《王弼集校释》(上),第117页。
(12) 同上书,第52页。
(13) 曹础基、黄兰发整理:《庄子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343页。
(14) 同上书,第343页。
(15) 同上书,第408页。
(16) 曹础基、黄兰发整理:《庄子注疏》,第26页。
(17) 郭象注,成玄英疏,曹础基、黄兰发点校:《南华真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142页。
(18) 曹础基、黄兰发整理:《庄子注疏》,第456页。
(19) 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918页。
(20) 郭象注,成玄英疏,曹础基、黄兰发点校:《南华真经注疏》,第29页。
(21) 曹础基、黄兰发整理:《庄子注疏》,第133页。
(22) 周振甫:《文心雕龙今释》,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61页。
(23) 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15页。
(24) 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70页。
(25) 徐震:《世说新语校笺》,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5页。
(26) 《二十四史全译·晋书》,第1791页。
(27)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76页。
(28) 同上书,第133页。
(29) 曹丕兄弟和邺下文人“白日既匿,继以朗月,同乘并载,以游后园”(曹丕《与吴质书》)。但以曹丕的《芙蓉池作诗》、曹植的《公燕诗》等为代表的诗其主旨在于表现游宴之乐,重点不在自然之美。
(30) 《诸子集成·世说新语》,第178页。
(31) 王晓毅:《“竹林七贤”考》,《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
(32) 《诸子集成·世说新语》,第133页。
(33)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105页。
(34) 《诸子集成·世说新语》,第157页。
(35) “松”常与“柏”合称,两者含义不尽相同,但在具体使用中也可以通过合称而混用。
(36) 张万起、刘尚慈:《世说新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588页。
(37) 邓汉卿:《荀子绎评》,长沙: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93页。
(38) 如:“时人目夏侯太初‘朗朗如日月之入怀’”;“海西时,诸公每朝,朝堂犹暗,唯会稽王来,轩轩如朝霞举”;袁宏之妻李氏《吊嵇中散文》也称嵇康“风韵迢邈,有似明月之映幽夜,清风之过松林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