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情通畅”,圣人心境美
王弼从道家处进一步强调了自然的位置,以自然悟道,以自然解道,得出“自然至美”说。可是道家眼中的自然是无情的自然, (8) 如何能够成为审美的对象呢?至此,王弼提出了“圣人有情”说,把情感的表现也纳入了自然的过程,这就为真正的环境审美引进了一个重要的生成条件。如果没有情感的活动,对环境的认识仅停留于科学或道德的层面,环境就不能成为审美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看,王弼对情感的申辩,开启了环境审美的先河。
“圣人有情还是无情”是魏晋玄学争论的主题之一。何晏、钟会等人主张“圣人无喜怒哀乐”,作为玄学家,王弼在“贵无”这一核心思想上与他们相同,可在情的问题上,王弼与他们的看法相左,认为情与性一样,都是人的自然,“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老子》第二十五章王弼注),“圣人达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老子》第二十九章王弼注),自然乃天下之大道,宣泄情感符合大道之理。王弼说:“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 (9) 意思是说圣人虽然有异于常人的禀赋,特别是“神明茂”且“体冲和”,故能“悟道”“通无”,可他们依然是人,常人有的“哀乐”之情他们同样也具有,而且同样符合自然之道。在此,王弼关于圣人如何对待物的看法很重要。针对世俗对圣人的偏见,王弼区分出了两种人与物的关系:一种是圣人的“应物”,另一种是常人的“累于物”。“应物”指的是人与物保持某种心理距离,其前提是承认物的存在,并不是为了怕“受物所累”而把具体的物“无化”,而恰恰是要使物在人的观念中形成的物象与心理上的情感相配,在“自然而然”的状态驱使下通向大道,这是一种人与物共同形成的审美过程。“累于物”则是一种功利心作用下的人与物的互动过程,它表明物对人有用人才愿意与之打交道,物的其他物性若与人的实用无关皆可忽略不顾。人的欲望无穷尽,物有用的存在方式也无穷尽,两种方式一结合破坏了人的存在的丰富性,导致人为了占有物疲于奔命,受物所累,失去了追求生命中其他重要的东西,这是一种片面的人与物的互动模式。
王弼完全赞同圣人“应物”的态度,它探讨了人与物打交道的一种较好方式,即必须有一定的以先认清物的某些特征为基础的心理行为模式,哪些物的特征能纳入被感知的“度”完全以情感是否能与之融洽为标准。这种处理物的方式也同时导引出了情感的发生路径,是王弼作为玄学家在探讨外部世界和内部世界使用同一种思想方法的结果,即以是否符合“自然”之道作为衡量标准,这样,既能认清某种物性,又能解放魏晋之前被束缚的情感,这无疑是一种时代的进步。
“物”“情”关系毕竟较为简约,王弼在释《周易》时提出了有语言参与的由“言”“意”“象”构成的三维关系,增加了整个问题域的复杂性。
《易传》说:“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这段话的要点一是“言不尽意” (10) ,二是“象以尽意”。在此,“物”蕴含在“象”中,还没从“象”中分离出来;“情”也一样,为“意”所统摄。“意”与“象”是更靠近“道”的分属内在世界和外在世界的呈现较为抽象形态的等位概念,而“物”与“情”则是在较为具体的形态上能代替“象”与“意”的概念。“物”与“情”离“道”较远,在先秦时代是被忽视的概念,甚至是被当作不值一提的低级层次而搁置起来,王弼是在讨论“自然”时才把两者诱导出来。当然,“物”与“情”含义较为单一,要把人与世界的丰富性提示出来,还须借助“言”“意”“象”这三个概念。
王弼在《易传》的基础上说: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着。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周易略例·明象》)
如把“意”当作世界真理的存在,怎样把握真理,在王弼的思想中就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在思想上直接契入的方式。它是最佳的选择但同时难度也最大,这一点,王弼没有言明。第二种是“象”的方式。“象也者,像也”(《系辞传》),指的是人类用象征式的符号来达“意”。“象”在《周易》中呈现的就是卦象(六爻、八卦的象征)、爻象(阳爻、阴爻的象征)。就卦象而言,它直接意思可以是指“相像”,如坎卦(像水),离卦(像网),鼎卦(像鼎)等;也可以是指示性表征,如井指井,晋指日升,明夷为日落等;更多的是全符号表意,如干为马,坤为牛,震为龙等。第三种完全符合语言式的标记,即作为“言”的卦辞、爻辞。
在《周易》中,“象”与“言”都可以认为是表达“意”的符号,两者之不同在于它们达“意”的程度有差别。“卦象、爻象”作为达“意”的第一梯度符号,指明了人能达“意”的最高限度,即所谓“尽意莫若象”“意以象尽”,但“象”毕竟不是“意”本身,“得意”可“忘象”。对有限的人来说,“象”弥补了“意”的不足,使人可以借“象”达“意”,但“象”有一部分“迹象”是有碍于理解“意”的,故能达“意”,最好“忘象”。能完全达“意”的只有不借任何中介的直达“意本身”这一途径,而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只存在于假设之中。从简约方式看,圣人本来“设象以尽意”就可以了,可世人毕竟有差别,“象”对有些人来说还较抽象,因此必须“设言”以进一步“明象”,“象以言着”,但“存言者,非得象者也”,人们尚需采用“得意忘象”的思想方法,进行“得象忘言”这一升华,才能更好地“得象”,进而去“得意”。
在三种对真理的把握方式中,王弼重视“象”思维,原因是这一途径较为全面且切实可行。广义而言,“象”可以指“物象”(自然现象,如天、地、山、河、风、水、雷、电等),也可以指“事象”(社会现象,生产、战争、饥荒、婚姻、祭祀等),更重要的是可以通向“意象”(在外在对象刺激下形成心理图像)。其中,与“物”“情”有关的线索在于“象”联络了作为外在世界的“物”(象物,象征自然界以及社会中的物和事),同时又指向与外在物相通的“意象”,能把“物象”和“意象”贯穿在一起的就是当中起关键作用的“象”(相像)。“意象”可以进一步被符号抽象化为科学思维的基本单位(相应地有一套形式语言与之相配),也可以就此直接与情感挂靠,成为情感产生的动因(同样地,也有一套形象化的艺术语言与之相配)。
总之,“情”“物”是“意”和“象”关系中的一部分内容,对“意”“象”的解释有利于理解“情”“物”在整个世界发生中的位置。人与世界的关系除了“意”“象”(以及“言”),还有一个是人的感官(眼、耳、鼻、舌、身)所接触到的外在世界及其反映,而能统一所有感官的就是人的身体,对此,王弼也有相应的观点,即“圣人体无”论。《魏志》卷二八《钟会传》注引何劭《王弼传》云:“裴徽为吏部郎,弼未弱冠,往造焉。徽一见而异之,问弼曰: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也,然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者何?弼曰: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氏是有者也,故恒言无所不足。”身体的发生比语言、思维更为本源,“体无”直接避开了“言”的不足,甚至也不借助“象”,可以理解为直达“意”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