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意识,
教师水平提升的推动力
《纲要》在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提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培训固然必不可少,但是人是有惰性的,有时有些教师对于各种培训往往采取消极对待的态度,培训变成了“被培训”,培训的效果可想而知。真正要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关键在于教师要树立五种意识。意识决定行动,有了意识就有了自我提升的动力,水平的提升就自不待言。我认为,对语文教师而言,应当树立以下五种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