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批准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已经过异议处理,共计1355项成果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经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依据国务院公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报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申报的“走向世界的中国数学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改革的上海经验”、重庆市巴蜀小学校申报的“基于学科育人功能的课程综合化实施与评价”、平度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许占山等申报的“助推县域三农转型升级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马晓明等申报的“深职院——华为培养信息通信技术技能人才‘课证共生共长’模式研制与实践”、四川大学谢和平等申报的“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的一流本科教育川大实践”、华中师范大学杨宗凯等申报的“深度融合信息技术的高校人才培养体系重构与探索实践”等6项成果被评为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教育部批准,清华大学附属小学申报的“成志教育:小学立德树人的校本实践”、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徐向明等申报的“城乡一体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苏南模式创新与实践”、复旦大学许宁生等申报的“入耳入脑入心 同向同行同频:以思政课为核心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等150项成果被评为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申报的“面向未来的学校教育组织生态和空间结构变革的实践研究”、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王彤等申报的“‘产教融合、同步升级、层级递进’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东北师范大学吕立杰等申报的“‘本硕一体·全科·融通’的卓越小学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实践”等1199项成果被评为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在全国开展教学成果奖励活动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检阅和展示。本次获奖项目,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经过多年努力取得的创造性成果,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广大教师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严谨笃学、教学改革方面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成就。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继往开来、砥砺前行,再创佳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和应用好获奖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等奖(400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