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对话的多元过程

(三)文明对话的多元过程

文明的对话过程,正是文明的传播过程。英国历史学家迈克尔·罗伯斯1976年在《哈钦森世界历史》一书中将文明解释为“所收多于年耗,温饱之民喜有积余,于是谋生之外,复有创造。创造的方法各异,品用不同,各制其物,共尽其美,于是有多姿多用的文明”,中国学者许国璋译注并概述为“吃剩有余,始有文明”[7]。也就是说,文明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与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摩尔根1877年在《古代社会》一书中的观点一致,后者讲述了文明前期的六个人类历史阶段,而文明是指文明前期的文化进入一定历史时期的呈现[8]。意义生成过程包含着不同历史主体的相遇,文明发展的本身就是不同的历史进行对话的过程,现代永远处于与传统的相遇与交流过程中。同时,处于共时态的不同文明通过经贸、政治、文化等领域进行沟通,也有战争与冲突。文明发展的历史,就是文明对话的历史。文明的对话呈现出共时态和历时态文明之间的相遇和交流,在具体的社会历史语境中,呈现出多元的形式。

西方学者认为人类社会进入文明社会之后所创造的一切都是人类文明的产物,这与中国学者将文明分类为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等是相通的。现代社会中,不同国家、地区、民族、文化的对话和交流都可以视为文明的对话,这使文明的对话呈现出多维度、多层次、多元化。从对话的时间性来看,可以分为共时态和历时态的文明对话。从对话的主体来看,可以分为国家间、民族间、地区间等,或官方、非官方等。从对话的领域来看,可以分为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科技领域、军事领域等。从对话的形式看,可以分为国际会议、学术论坛、参观访问、展览、演出、赛事等。从对话的效果来看,可以分为利益的契合与价值的共识,前者表现为浅层的对话,而后者则是深层次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