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众传播事业的发展与社会民主化进程的特殊性、阶段性

(三)中国大众传播事业的发展与社会民主化进程的特殊性、阶段性

1.中国大众传播事业的发展与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的特殊性

与传统的民主理论截然不同的是,现代民主理论在社会民主化的研究上,体现出对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不同历史、不同文化的尊重。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就是:民主化发生在了各种各样的国度,这与第一、第二两次民主化浪潮都有极大的区别。

特别是民主化浪潮体现在民主模式的认同与选择上,更是如此。著名政治学者肯·格拉底斯的见解颇具代表性:“一种民主模式的相对优缺点,完全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治历史、文化多元、种族分化程度和经济生活方式。[16]”在肯·格拉底斯看来,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一种适合于所有国家的理想民主化模式。江泽民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说:“世界上的民主,都是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都是由本国的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且都是随着本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17]”应当说,这正在成为现代民主的一种共识,尽管这种共识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未必相同。在这方面,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的话还是值得回味的:各种政治体制创造出了特殊的政治交流(包括大众传播媒介)结构和技术,并来达到它们各自的目的[18]

在推进社会民主化的进程中,大众传播事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认真审视大众传播事业在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作用时,有一个十分关键的理论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这就是如何认识和区别大众传播事业中的自由化与民主化的问题。大众传播事业中的自由化,是指在现行体制内的大众传播媒介往往要求现有政体放松对大众传播媒介的限制或控制,要求扩大大众传播媒介的权利;而大众传播事业中的民主化则要求现有政体确认大众传播媒介的合法性基础与地位,使大众传播媒介深层介入民主化的政体,形成与民主化政体相适应的“政治交流结构”,以期作用于民主政体。对于前者——大众传播事业中的自由化,与社会的冲突较为平缓;对于后者——大众传播事业中的民主化,与社会的冲突则较为激烈。这点,在推进社会民主化的进程中,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值得关注的是,1998年12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接受德国《商报》住京记者思立志的采访时指出: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将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新闻法。新闻自由的原则应该遵循,但是个人自由不能妨碍他人自由,这一原则也应该遵循。新闻自由要有利于国家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稳定[19]。中国早在18年前就呼吁中国的新闻要立法,可“千呼万唤出不来”。时至今日,新闻立法终于“仿佛若有光”,这毕竟体现了中国的大众传播事业正在开始寻求合法的权利。当然,“要立法”和“如何立法”毕竟有着很大的差别。在新闻法中,如何界定“新闻的功能”?如何保障“新闻的自由”?如何保证“舆论监督”?如何对待“创办媒体”?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是与社会民主化进程息息相关的。

2.中国大众传播事业的发展与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阶段性

现代民主理论的研究已不再把社会民主化视为一个直线发展的过程,而把社会民主化作为一个复杂的历史进程来看待。研究中国大众传播事业与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就应当把这一问题放在一个复杂的历史进程中来考察。就目前的研究成果看,民主化的过程一般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即民主化的前奏期、民主化的转型期、民主化的巩固期、民主化的成熟期。这四个不同的民主化时期,在时间的起、承、转、合上构成了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完整进程和全景画卷。

在现代民主理论的研究视野中,民主化的前奏期和民主化的成熟期往往不再成为研究的重点,而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民主化的转型期、民主化的巩固期。处在这两个最为关键的时期,大众传播媒介所起的作用既十分重要但又十分难以把握。从性质上看,民主化的转型期是政治上最不稳定的时期,处在这一时期的大众传播媒介一方面要承担起大力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的任务,而另一方面则又要充分考虑社会民主化进程中的震荡可能承受的压力。这无疑给一个大力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的政治贤达们以很大的难题。在这一问题上,光有政治改革的良知与勇气是远远不够的,政治智慧的充分发挥将是一个关键。中国目前可以说正处在民主化前奏期与民主化转型期二者间的过渡时期,尽早地从理论上来了解和认识这一问题非常必要。“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政治体制改革要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有步骤有秩序地向前推进。”[20]1998年10月7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视察了深受人民群众欢迎,以舆论监督而闻名中国中央电视台,并与《焦点访谈》节目的编辑、记者座谈。朱镕基发表了“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的讲话。这一非常重要的讲话,以其新的提法和鲜明个性,引起人们的关注(特别是将“舆论监督”放在“喉舌”之前的提法——即便是讲“喉舌”,也首次用了“群众喉舌”,更是注目。“政府镜鉴”则是一个全新的提法),特别是在中国的新闻传播界产生了重大的反响。不久,李鹏在全国人大的一个座谈会上提出更好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推进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21]。至于民主化的巩固期,正是诸多学者在不断深入探讨的。从目前的研究来看,研究已有了很大的进展。在这一问题上的一个重要发展是:众多学者们倾向于认为民主的稳定并不等于民主的巩固,单纯地维持民主政体并不必然地巩固民主政体。稳定有助于巩固,但巩固和稳定毕竟是两个不同层次的现象。例如,海格利和甘舍都认为只有当政治贤达们对民主进程达成共识,普通民众能够广泛地参与选举和其他制度性程序,民主政体才得到巩固。林茨则认为:一个巩固的民主政体意味着,期间任何一个主要政治行为者,政党、利益集团、机构或个人都认为他们只有在民主进程中才能获得权力和权利,出此自外别无他法;而且期间任何一个政治机构或团体,都不会投票否决民选决策者的决策行为[22]。尽管政治学者讨论这一问题时尚有各自的学术观点,但是在看待大众传播媒介这一问题上却颇为一致:大凡实现社会民主化的国家,无论是其提供真实的新闻认知,还是反映普遍的现代民意;无论是实施有力的舆论监督,还是形成深层的制衡结构,大众传播媒介是完全融入社会民主政体的。当然,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尚在推进,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似乎才刚刚开始,但是对社会民主化全过程的关注,往往是解决阶段问题的一把金钥匙。

【注释】

[1]本文发表于《江海学刊》2000年第3期。

[2]李良荣:《十五年来新闻改革的回顾与展望》,载《新闻大学》1995年第1期(关于中国大众传播事业与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历史分期问题,借鉴了该论文的诸多分析,以下不一一赘注)。

[3]文有仁:《搞好新闻工作的根本指针》,载《新闻写作》1997年第5期。

[4]同上。

[5]潘忠党:《“补偿网络”:作为传播社会学的概念》,载《国际新闻界》1997年第3期。

[6]同上。

[7]张卓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回顾与展望》,载《新华文摘》1998年第7期。

[8]江泽民:《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1998年12月19日。

[9]王秀贵:《政治体制改革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载《新华文摘》1998年第6期。

[10][美]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26页。

[11]许明主编:《关键时刻》,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第436~451页。

[12]江泽民:《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1998年12月19日。

[13]江泽民:《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1998年12月19日。

[14]王贻志:《国外社会科学前沿》,上海社会科学出版1998年版,第108~130页。

[15]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央视网,http://www.cctv.com/specia4777/1/51883.html。

[16]Ken Gladdish,“The primacy of the Particular”,Journal of Democracy(Winter 1991).

[17]江泽民:《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1998年12月19日。

[18][美]阿尔蒙德:《比较政治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66页。

[19]新华社:《李鹏委员长接受德国商报记者采访》,载《人民日报》1998年12月1日。

[20]江泽民:《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1998年12月19日。

[21]李鹏:《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1998年12月11日。

[22]王贻志:《国外社会科学前沿》,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8~1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