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众传播事业发展的社会民主化介入期(1997~至今):政府进一步公开倡导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

(六)中国大众传播事业发展的社会民主化介入期(1997~至今):政府进一步公开倡导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

与前面的第五个阶段相比,中国大众传播事业的社会民主化介入期所呈出的却是一种颇为独特的状况。第五个阶段对中国大众传播事业属性的拓展实际上已形成了一种“分离说”:即政府职能与媒介经营相分离;新闻宣传与产业发展相分离;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相分离。这颇有哲学意味的“二律背反”命题,让我们在一种特殊的悖论中深切体会中国的大众传播事业改革“并不是以新的体制取代现行的体制,而是在这一体制的框架内,引进一些充分体现了这一体制之核心原则的新型运作机制”[5]。更为准确一点说,这种大众传播事业的改革“就其总体来说是重构现存体制的内部空间,是对这一体制的改造”[6]。审视中国大众传播事业的社会民主化介入期,最为突出的是两点。首先,中国大众传播事业前五个阶段改革的直接推动力均在新闻传播界内部充分地体现出来,政府的主体性缺乏足够的显现,而处于这一阶段,政府的主体性极其强烈。其次,中国大众传播事业前五个阶段的改革均没与社会民主化进程直接耦合(处于“监督功能膨胀期”的中国大众传播媒介虽然卷入了“政治风波”,但尚难算作新闻媒介与社会民主化进程的直接耦合),而处于这一阶段,政府在进一步公开倡导政治改革的纲领中,将新闻媒介的改革与政治体制的改革予以了紧密的结合。至于政府对中国大众传播事业介入社会民主化的深度与广度如何进一步认定,那将是一个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